自治区院组织召开全区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视频通报会

10.03.2017  22:0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区检察长会议以及高检院关于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通报精神,全面总结我区2016年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深刻梳理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一步明确任务和措施,全力提升我区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3月10日,自治区检察院组织召开全区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视频通报会。自治区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李茂林作讲话,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云晓主持会议。  

  会上,自治区检察院案管办主任郝建平通报了2016年全区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从案件程序性信息导出、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法律文书公开、辩护与代理预约等四方面指出了目前影响和制约我区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发展的突出问题和不足。李茂林常务副检察长结合案件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就进一步深化全区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 

   一是准确把握形势任务,确保思想认识到位。 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推进和检察机关电子检务工程以及“智慧检务”的建设要求,检察机关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中依法履职,将司法办案过程以及结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和视野下,必须成为习惯和自觉。马永胜检察长在全区检察长会议上强调“要着力建设更高层次的阳光检察,深化检务公开特别是案件信息公开,以公开促公正。”因此,我们要认清形势,凝聚共识,聚焦问题,补齐短板,切实解决当前公开工作与形势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确保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定位准,标杆高,行之笃。 

   二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履职尽责到位。 首先,要坚持基础工作与重点工作并重。开展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时既要总揽全局,又要避免“眉毛胡子一把抓”,须区分轻重缓急,处理好基础工作与重点工作的关系,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其次,要坚持公开数量与公开质量并重。各级院要将解决公开数量不足质量不高问题作为今年公开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借力抓手、找好方法、用好措施,建立起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管理监督体系,从根本上实现公开数量与质量的双丰收。再次,要坚持严格规范与创新突破并重。只有与时俱进,不断创新,不断突破,才有更鲜活的生命力。高检院案管办在工作要点中提出“扩大案件信息公开的范围,探索公开新的法律文书类型,拓展公开方式,推动公开工作实现新突破。”马永胜检察长也多次强调要扩大法律文书公开范围和类型,能公开的一定要公开。各级院在依法全面规范及时的工作要求下,要积极探索公开新的法律文书。 

   三是全面加强组织保障,确保落实执行到位。 要明确责任抓主体,把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主体责任划分清楚、明确下来,理清责任链条,拧紧责任螺丝,提高履责效能,以责促行,以责问效;要形成合力求质效,全区三级院要上下同心同向、同频共振,共同推进公开工作深入开展;要强化督查促落实,要用督查督办来倒逼工作要求的落地生根,特别是对信息公开微信平台的部署工作要盯紧盯实,既查任务,查进度,又查成效,查责任,对发现的问题要列出清单,明确责任,挂账整改,通过督查来要成效,要战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