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6.11.2015  19:28

  规范司法行为是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11月24日举行的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作的关于全区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情况的报告。

  据了解,近年来,全区检察机关坚持制度规范和平台建设,紧盯检察权运行重点环节,案件受理和立案、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和公诉、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刑事执行检察等司法办案活动得到了严格规范。

  从2014年12月起,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了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抽样评估,集中整治司法行为不规范问题。强化办案管理和监督制约,对案件进行集中管理,主动启动深化检务公开和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促进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建议,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健全和落实制度规范,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司法水平。

 

来源:内蒙古人大网 2015年11月25日编辑:赵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