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妇联传达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沈跃跃同志重要批示精神
5月30日,乌海市妇联主席石剑平主持召开全市妇联系统会议,传达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沈跃跃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对我市贯彻落实意见作具体安排部署。
会上,石剑平主席传达了自治区妇联《关于贯彻落实沈跃跃同志在内蒙古调研时重要指示精神情况的报告》及沈跃跃同志在自治区妇联报送的《关于贯彻落实沈跃跃同志在内蒙古调研时重要指示精神情况的报告》上所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具体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指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沈跃跃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市各级妇联组织要及时传达学习、安排部署贯彻落实沈跃跃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我区时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妇女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理论指导和政治思想保证;要结合实际,全力抓好当前各项重点工作。一是大力实施“草原巾帼脱贫行动”。按照乌海市妇联《关于开展“草原巾帼脱贫行动”的实施意见》要求,落实好摸底、宣传、培训、用好载体及政策、搭建平台、借助社会各界力量献爱心等工作,助力妇女脱贫致富。二是积极推进基层组织改革创新。建立健全联系服务妇女群众制度,搭建联系服务网络。开展扩大基层组织成员试点工作。按照镇、街道妇联一般不少于20人,村妇代会、社区妇联一般不少于15人的要求,年内在海勃湾区海馨社区、乌达区爱民佳苑社区、海南区华苑社区召开社区妇女代表大会,扩大执委成员。逐步推进村妇代会改建妇联,在海勃湾区新丰村、乌达区泽园社区、海南区赛罕乌素村开展村妇代会改建妇联试点工作。开展网上妇女工作,推动镇(街道)妇联全部开通微信公众号,建立网上妇女之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选好配强镇(街道)、村(社区)妇联主席,实现镇(街道)妇联主席按副科级专职配备。采取专职、挂职、兼职、招募志愿者、购买公益岗位、聘用社工等多种方式充实、扩大基层妇联组织成员,吸纳更多的优秀女性共同参与推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三是扎实推进巾帼家庭文明创建行动。以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任务,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文明家庭)活动。在全市党政机关开设家庭助廉讲堂,普遍开展一次家庭廉政建设讲座。开展“家庭阅读日”、“亲子共读”等活动。有效运用妇女网、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探索通过微电影、微视频等方式手段,传播“最美家庭”(文明家庭)精神实质和家庭文明风尚。依托“妇女之家”等阵地推荐20部爱国、励志电影电视剧,丰富基层妇女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四是开展基层妇联干部培训工作。举办全市镇(街道)、村(社区)妇联主席、“妇女之家”负责人培训班、全市女干部浙江大学培训班、全市女科级干部培训班。
会议强调,全市各级妇联组织要以沈跃跃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为要求,做好贯彻落实,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富裕美丽文明和谐幸福乌海作出新的贡献。
三区妇联主席、市妇联机关全体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