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普办圆满完成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国家级事后质量抽查工作
按照国务院农普办的统一部署,国务院农普办派出的由重庆市调查总队副总队长陈清明为组长的事后质量抽查工作组,于4月19日中午莅临呼和浩特市,下午随即奔赴抽中地鄂尔多斯市开展三农普事后质量抽查工作。经过6天夜以继日的紧张工作,于4月24日圆满完成对内蒙古第三次农业普查的事后质量抽查工作。自治区农普办副主任、自治区统计局副局长王志强全程陪同抽查工作。
按照国家农业普查事后质量抽查样本要求,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杭锦旗的4个农业普查小区的290户普通农户、83户规模户、25家农业生产经营单位为抽中样本,代表内蒙古自治区接受国家农业普查数据质量检查。
抽查工作期间,抽查组严格按照《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事后质量抽查方案》要求,到达抽中旗县后现场拆封,公布抽查乡村、小区,入户调查时佩戴调查证件,入户中按照抽查表逐项询问。为了保证百分之百的入户率,抽查组每天早出晚归,中午不休息,趁农牧民在家时间入户调查,并深入到田间地头走访农户,经常工作到夜里。对于全家外出户,通过电话访问、走访知情人进行了调查登记。在抽查工作中,抽查组主动接受义务督察员的监督,听取督察员的意见和建议,确保了事后质量抽查工作客观、公正。
自治区农普办、鄂尔多斯市农普办和被抽中的2个旗县农普办积极配合国家抽查组做好事后质量抽查工作,加强与抽查组的沟通,及时转达抽查组的意见,并结合当地实际,采取乡村干部包片通知联系农户等方式,全力做好各项组织协调与入户调查的配合工作,确保了抽查工作高效率进行。
抽查工作结束后,抽查组对自治区农普办及抽中盟市、旗县农普办的协调配合及服务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自治区及盟市旗县农普办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农普办关于开展事后质量抽查工作的要求,组织协调有力,服务周到热情,确保了抽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对鄂尔多斯市政府及旗县、乡镇政府在抽查工作中给予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
4月24日,国务院农普办事后质量抽查组完成了对全部抽查对象的数据采集和平台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