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司法局召开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工作暨司法所长培训会议

08.11.2016  03:0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11月3日至5日,乌兰察布市司法局在市委党校召开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工作暨司法所长培训会议,市司法局相关领导、各科室(部、中心)负责人、各旗县市区司法局分管局长及各基层司法所长等参加会议。会议表彰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十佳”集体和“十佳”个人,聘请市委党校副校长曹锋和中国宪法学会理事、自治区人大立法顾问、自治区法学会常务理事武建军分别为全体参会人员解读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中共乌兰察布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和“七五”普法规划,邀请自治区司法厅基层工作处负责人、信息监控指挥中心相关负责人和集宁师范学院副教授、市法律援助中心兼职律师张晓琳分别开展了相关业务工作培训。

        会议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及全体工作人员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中共乌兰察布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采取多种形式迅速掀起学习热潮,深刻领会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内监督,以会议精神为统领,用“五个确保”来提升队伍建设水平:一是坚持把理论武装、坚定信念作为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教育引导全体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牢固树立“四种意识”,不断增强队伍政治定力,确保队伍忠诚可靠;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和职业道德、职业操守教育和职业文化培育,不断增强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职业素养,确保能力素质过硬;三是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把党的建设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发挥党建工作的引领作用,确保党的绝对领导;四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确保队伍建设风清气正;五是加强改革创新,着力在解决编制、人员和职级待遇问题,建立适应司法行政特点的特殊招录使用制度,推动形成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相关机制,推进职业保障措施建设等制度机制建设上下功夫,确保队伍建设与时俱进。

        会议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全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现场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积极履职:一是充分认识做好司法所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司法所发展遇到的重要机遇,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二是加强学习,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司法行政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在群众中树立司法行政良好形象;三是认清当前基层工作发展的新形势,外树形象、内练硬功,全面活跃各项工作开展,切实发挥司法行政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各项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