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召开全市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会议

15.03.2016  11:50

3月9日,赤峰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2015年全市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安排部署了2016年及“十三五”时期重点工作任务。市民委主任斯钦在会上做了全市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情况的报告。副市长汪国森出席会议并讲话。各旗县区分管民族宗教工作的旗县区长和民族宗教局局长、副局长,市直民委委员单位负责人及市民委及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2015年,全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三级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强调,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全市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赤峰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贯彻全国民委主任会议、全区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会议精神,振奋精神,开拓进取,为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为“十三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打下坚实基础。

会议强调,要全力推进“3661”工程,增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发展能力;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补齐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发展短板;全力推进“十个全覆盖”工程,改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基础条件。要把握关键,大力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加快发展少数民族社会事业。探索做好新形势下城市民族工作,不断开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新局面。要抓住难点,不断提高宗教服务管理水平,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改进宗教服务管理工作方式,健全宗教服务管理工作机制,努力凝聚广大信教群众智慧力量,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会议强调,做好民族宗教工作,调动好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积极性,对于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都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认清形势,增强做好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的责任感,不断创新民族宗教工作体制机制,学习掌握民族宗教工作技能本领,努力开创全市民族宗教和蒙古语文工作的新局面。  

会议期间,为提高民委系统依法行政水平,推动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再上新台阶,会议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组织民委系统与会人员开展了“依法行政”专题培训,邀请市法制办有关领导讲授了依法行政理论和实践指导,进一步丰富了民委系统干部人员依法行政的专业知识,提高了对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为今后依法开展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维护宗教和谐、社会稳定奠定了思想基础、提供了思想保障。

会议还表彰了全市民族宣传与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