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全方位为贫困人口提供医疗服务

04.02.2018  16:02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制定出台《关于健康扶贫工作推进方案》(以下简称《推进方案》),明确提出,到2019年完成贫困人口脱贫任务,2020年巩固救治成果。对新增的因病致贫返贫患者及时纳入健康扶贫数据系统统一管理,并安排救治。到2020年,实现贫困人口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推进方案》提出,全区各级党委、政府要紧紧抓住让贫困人口“看得起病,看得好病,看得上病,少生病”的目标,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慈善救助等制度的衔接机制,对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形成医疗保障合力。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实行兜底保障,以盟市旗县为单位设立贫困人口大病保障基金,对建档立卡贫困大病患者住院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和慈善救助报销后个人负担费用给予兜底保障。自治区制定兜底保障政策,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鼓励各级政府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商业补充保险,完善兜底保障机制。

    《推进方案》强调,全区各盟市旗县要建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优先选择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等,确需使用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外的应严格控制使用比例。开展分批分类救治,通过“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对一次性能治愈的大病,分批集中救治;对于需要住院维持治疗的疾病,在就近具备能力的医疗机构实施治疗;需要长期治疗和康复的慢性病,由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模式,提供长期健康管理和治疗服务。

    《推进方案》要求,全区各盟市旗县要认真落实“一站式”结算和先诊疗后付费工作,在定点医疗机构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信息对接和即时结算,使贫困患者在出院时只需支付自负医疗费用,方便贫困患者就医治疗。加快建立贫困地区分级诊疗制度,坚持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组建家庭医生签约团队,优先为贫困人口提供立体化、连续性的健康管理和基本医疗服务。实施京蒙医疗机构对口支援和城乡医院对口支援,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水平和对急危重症、重大疾病的转诊能力,方便群众就近得到较高水平的基本医疗服务,缓解看病难问题。

    《推进方案》提出,各旗县要按照建设群众满意卫生院要求,加强苏木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和周转宿舍建设。在偏远边境地区加强固定与流动相结合的“小药箱入牧户”工程建设,在城镇推进名医工作室进社区工作,促进大医院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基层。发挥少数民族地区特点,加强蒙医药中医药建设,提升贫困地区实施蒙医药中医药服务能力,发挥蒙医药中医药医疗保健特色优势。(记者 梁婧姝)

    原标题:我区全方位为贫困人口提供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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