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全面启动“星创天地”试点建设和培育工作

13.09.2016  14:37
      近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家科技部《关于发布<发展“星创天地”工作指引>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众创空间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在农村牧区激发创新活力、优化创业环境、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推动农村牧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印发了《关于开展“星创天地”试点建设和培育工作的通知》,认定了首批26家“星创天地”试点单位和21家“星创天地”培育单位,全面启动“星创天地”试点建设和培育工作。
    “星创天地”是将众创空间引向农业农村,以农业科技园区、新农村发展研究院、科技特派员服务站等为载体,由政府引导支持,企业和社会按照市场机制运作,利用线下孵化载体和线上网络平台,为科技特派员、中小微企业、返乡农民工、大学生等农村创新创业主体提供创意、创业空间和创业实训基地,全方位地构建集科技咨询、质量检测、科技金融、管理、法律、财务、以及创业培训辅导等创业服务于一体的一站式新型综合服务体系。
      自治区科技厅认定的首批“星创天地”试点的单位,将报送国家科技部备案,由科技部统一向社会公布,并纳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管理和服务体系,享受相关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的支持。“星创天地”试点和培育工作将为内蒙古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进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探索成功经验,提供有效的机制和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