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改革要活力 向改革要效益 自治区盐业公司部署进一步深化三项制度改革

14.10.2015  10:07
            10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盐业公司召开党政联席会,安排部署在盐业系统进一步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三项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张良董事长主持会议,公司领导班子及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对盐业系统2013年以来的“三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对新一轮改革的指导意见进行了深入的讨论。会议认为,2013年以来的“三项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活力提升,机制转变,员工的精神面貌大为改观。但也存在着一些发展中的问题,庸懒散、等靠要等问题还程度不同的存在。2015年自治区政府将内蒙古盐业公司列为区直国有企业“三项制度”改革试点单位,我们要自加压力,以问题为导向,积极主动持续推进“三项制度”改革,向改革要活力,靠改革增效益。一是此次新一轮“三项制度”改革,在保持原职能部门人员总编制不变的情况下,进行编制调剂,岗位调整,人员只能减,不能增。二是全体起立开展新一轮竞岗竞聘,竞岗竞聘后,对不服从转岗分配或经培训后仍无法胜任工作的员工,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关系。充分激发员工的岗位竞争意识和职业风险意识,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干部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三是针对目前薪酬“蛋糕”分配不合理的问题,进行改进、完善、调整,建立与企业市场化要求相适应的薪酬分配制度,降基薪,加大绩效比例,基薪占工资总收入30%左右,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通过业绩体现价值,发挥薪酬的最佳激励效果。四是调整工资总额核定办法。今后各单位的工资总额随经营业绩变动,业绩升、总额升,业绩减、总额降。
  张良指出,公司开展“三项制度”改革两年来,成效明显。但改革不是一劳永逸的,而是一个不断调整深化的过程。随着新的形势和任务的发展,原有的一些管理方式、营销模式需要与时俱进,不断的改进、完善,改革是企业永恒的主题。解决当前发展中的问题,特别是营销中的机制问题,“三项制度”改革是关键因素,也是提升企业发展内生动力、加快转型发展的必由之路。这次深化改革力度更大、涉及面更广,全公司上下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切实增强做好改革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通过改革开创新的工作局面。
  张良要求,各单位要坚定不移的推进改革。一要明确工作责任,主要领导要提高对改革重要性和紧要性的认识,保持改革的韧劲,亲自抓,真抓真改,班子成员要形成合力,同心同德推进改革。二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扎实推进。区公司人事部要加强对各单位改革工作的督查督办。各单位改革方案要求于11月初报区公司审核。并按照12月10日前完成全部改革任务的目标要求,倒排改革工作进程表,建立改革倒逼机制,按时按质完成改革任务。三要营造良好氛围,做好改革的解释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单位改革的方案、程序等内容要通过职代会审议通过,并及时向广大职工公布,严格各项程序,实行亲属回避制度,严禁任何人以改革之名,行个人之私,整个改革过程务必“阳光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