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厅召开依法治区工作部署暨公安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研讨会

02.10.2016  20:10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依法治区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全区公安改革任务进程,9月7日,自治区公安厅组织召开依法治区工作部署暨公安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研讨会,全面部署依法治区工作,并就《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修订稿)》进行研究讨论。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王来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公安厅法律顾问组的有关专家和厅直部门主要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公安厅推进依法治区的整体进展情况,并就进一步完善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进行深入讨论。 

  王来明副厅长在讲话中指出,今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是全面贯彻依法治国的关键之年。公安机关作为依法治区的生力军,要立足本职工作,坚决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全力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进程,努力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新要求。 

  王来明副厅长强调,行政处罚裁量权是公安机关日常行使的重要内容,科学编制、细化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对基层一线执法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最新版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在各有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5个月的时间内,形成了15万字的修订意见,这不仅为一线民警执法准确适用法律法规提供了有力依据,还将推动内蒙古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进入新的里程。 

  王来明副厅长要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进一步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把依法治区的各项要求贯穿到公安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全面提升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为建设平安内蒙古、法制内蒙古做出应有贡献。(文/陆晗   摄影/范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