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近日在辽宁大连召开 马明副主席作为召集人主持第一小组分组讨论

30.09.2015  12:06

   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近日在辽宁大连召开  

   马明副主席作为召集人主持第一小组分组讨论  

     

  9月24日,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在辽宁大连市召开,会议进一步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特别是在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系列活动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公共安全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并对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期盼的领域和制约公安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公安改革,做出深入部署。 

  会上,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在讲话中肯定了内蒙古等地在“9.3”阅兵安保中发挥出的“护城河”作用,并对内蒙古等6省市,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今年以来没有发生重大暴恐案件、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个人极端案件、重大刑事案件和重大公共安全事故,做到了“大事不出,小事不出”提出表扬。 

  按照会议安排,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马明作为第一小组召集人,与上海、湖南、辽宁、甘肃、新疆、江西6省市及公安部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分组讨论。座谈中,马明副主席从“压力”、“动力”、“能力”三个角度,对内蒙古公安机关全面推进公安改革,筑牢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作了详细介绍。 

  马明副主席说,在处理“呼格案”、“3.20”案等几个在国内外引起广泛关注的案件中,内蒙古公安机关勇于担当、敢于负责、果断处理,在巨大压力和考验面前,充分展现出了内蒙古公安捍卫公平正义的坚定信念和忠诚决心,使全区广大公安民警在政治思想、能力水平上得到了进一步锻炼和提升。 

  马明副主席说,在全面深入推进公安改革过程中,内蒙古公安机关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以改革为动力,直击难点重点,在户籍改革,干部交流、教育培训以及推动盟市、旗县公安局局长、派出所所长“进班子”等方面,实现了新的突破,全力让自治区各民族群众和公安民警享受到改革成果。 

  马明副主席说,在全面深入推进公安改革的关键之年,内蒙古各级公安机关有能力、有决心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的决策安排,不断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按照中央“1+3”意见方案的总体部署,以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为契机,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全面加快公安改革进度,全力提升内蒙古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管理服务水平及公安队伍的履职能力,为建设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