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盟】锡林浩特市公安局服务措施显成效,便民利民得民心

20.11.2014  20:03

  2014年以来,内蒙古锡林浩特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按照上级要求共推出以下九项便民措施,截止目前,效果显著,群众满意度颇高。 

  一、三表合一。出入境管理大队于2014年4月1日实现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三类出入境证件的申请表简化合并为新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新申请表的使用,将群众填写表格简化为通过读取二代身份证芯片信息进行系统自动填充和受理民警补充,群众只需签名即可,在方便群众的基础上,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办理往来港澳通行证再次签注和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再次签注(赴台定居签注除外),免交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 

  三、户口迁移的人员落户后申请因私出入境证件,只要所提交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主项信息与户口簿、人口信息一致的即可申请办理,无需换发与户口簿、人口信息上住址、签发机关一致的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 

  四、16周岁以下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申请人申办出入境证件,如人口信息系统中有人口照片即可办理,无人口照片的需到户籍地派出所采集照片后办理,无需提交户籍证明。 

  五、申请人一年内再次申办出入境证件的,根据申请人意愿,可调取申请人原证件采集的数码相片,无需重复提交电子制证照片。 

  六、开通网上预约办证服务。群众可在网上登陆 http://219.136.255.192 , 或在百度搜索“公安出入境网上办事平台”即可登陆,进行出入境证件预约申领,实现网上预约与现场受理无缝对接。 

  七、畅通出入境证件办理“绿色通道”。在接待场所门口及网站公示急事急办联系电话(含手机),方便群众在非工作时间通过“绿色通道”紧急办理出入境证件。 

  八、缩短出入境证件办理时限。证件办理时限由15个自然日或工作日,统一调整为10个工作日,签注工作时限由10个工作日调整为7个工作日。 

重复使用出入境证件照片信息。16周岁以上的申请人一年内再次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按照申请人意愿可不再提交电子制证照片,各地从系统中调用原制证照片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