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森林公安局民警接受媒体采访 解读森林资源保护法规

07.04.2016  12:49

林业厅政府网4月7日讯  为了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意识,提升群众保护森林资源的自觉性,扩大森林公安执法影响力,4月1日下午,乌海市森林公安局刑警(森保)支队队长刘贵昕特别接受了乌海市电视台《百姓栏目》的采访,并就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等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解答。采访中,刘贵昕支队长详细介绍了涉林案件办理的法律依据,并细致解读了《森林法》第23条第2款和第44条第2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条第1款、《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2条第4款等多条法律条文。

随着春季天气转暖,农耕活动和放牧活动的开始,乱开滥垦森林资源、违规放牧等行为也随之增多,乌海市森林公安局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林业法律法规,向群众普及林业法律知识,从源头上预防无证砍伐、乱砍滥伐、违规放牧等违法活动的发生,更好地保护辖区内的森林资源和生态建设成果。(尚亚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