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多地公安局考察包头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22.12.2014  12:30

  原标题:在交流学习中收获共赢——全区多地市、县(区)公安局考察包头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11月26日至27日,冬日暖阳照耀着金色大地,热情的草原钢城张开宽阔的臂膀迎来了兄弟盟市亲密的战友——全区公安机关“四项建设”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现场会在包头市公安局成功召开。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马明对包头市公安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给予高度评价,誉为“包头经验”,要求全区各地公安机关要认真学习包头市公安机关打造“平安包头”、创新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经验做法,更新理念、开拓创新,实现全区公安机关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整体推进的工作目标。全区各地公安机关与会代表一致表示包头市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方面取得的成功经验为当地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供了思路、开拓了视野、增长了见识,受到了极大的“震撼”,纷纷表示迅速组团对包头市公安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系统工程进行再学习、再观摩。

  包头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郝光东对全区公安机关“四项建设”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现场会会后全区各地来包参观考察作出指示,要求各观摩点坚持“标准不得低、项目不得漏、状态不得差、热情不得减”的原则,在接待工作中做到警容风纪严整、情绪饱满充沛、服务热情周到,并虚心向考察团学习,真诚征求对包头市公安局工作的意见建议。

  12月2日,锡林郭勒盟多伦县公安局考察团一行风尘仆仆,率先前来考察;3日,鄂尔多斯市公安局考察团一行、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公安局考察团一行前来考察;4日,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公安分局考察团抵达包头考察;12月10日至14日,包头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李志斌,包头市公安局党委常委、副局长兼昆区分局局长黄强陪同内蒙古公安厅情报中心政委李建国带领的全区各盟市、旗县情报部门一行140余人考察;包头市公安局党委常委、副局长李英杰陪同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一行考察;通辽市公安局、鄂尔多斯市政府信访局和鄂尔多斯市公安局鄂托克前旗公安局、伊金霍洛旗公安局、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网安支队、乌海市公安局治安分局、乌兰察布市丰镇市公安局,相继组团来包头市公安局观摩学习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情况。

  各考察团根据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要求,分别对沼潭火车站警务工作服务站、黄河大桥公路公安检查站、金融联网报警中心、包头公安云计算中心、幸福路派出所和保利社区警务工作室、“车卫士”演示点、知行路派出所、治安防控中心、指挥中心、网安支队等观摩点进行了观摩考察。在观摩过程中,考察团成员认真地听取观摩点民警的介绍,仔细询问各观摩点的做法和成就,实地操作了各平台、系统,尤其对于和自身业务对口的工作更是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了解。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考察团来到包头市公安局后,首先在包头市公安局西四楼会议中心召开座谈会。包头市公安局党委常委、纪委书记张伟主持座谈会,包头市公安局党委常委、政治部主任董智明,包头市公安局党委常委、副局长牛玉军,包头市公安局党委常委、办公室主任徐振鹏,各有关警种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包头市公安局党委常委、副局长牛玉军介绍了包头市公安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经验,随后,张伟书记、牛玉军副局长陪同鄂尔多斯市公安局考察团进行考察。为保证考察圆满顺利进行,达到预期效果,按照包头市公安局领导的指示部署,接洽领导小组办公室就考察团在包头期间一系列活动作了精心周密安排,并全程陪同考察。在每一个观摩点,考察团认真听取包头市公安局工作人员介绍,详细了解运行机制和工作流程。在观摩中发现、在交流中探索,通过一系列考察观摩交流,考察团对包头市公安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经验做法有了直观具体的认识把握,对如何做好本地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找寻符合本地区平安建设实际的道路有了明晰的方向、精确的目标,对包头市公安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所取得的成就给予高度赞扬。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赵勇等领导在考察中与陪同考察的包头市公安局领导进行了亲切交流,认为包头市公安局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方面走在了全区的前头,实实在在做了大量工作,真抓实干,的确值得学习借鉴,考察团回去后,将要求各警种、各部门对照先进找差距,拿出具体的工作措施,把鄂尔多斯市公安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好!多伦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许金魁在考察中十分感慨的说:“看了很震撼,全区现场会就得在这儿开,包头公安知道干什么,知道怎么干。”五原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玺深有感触的说:“看了以后,确实开眼界,长见识,对组织召开好我们自己的现场会提供了样板示范。”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海学满怀激情地说:“看了以后,感到包头公安思路超前、做派大气、工作扎实,民警有精气神、素质高,各项工作精心细致,热情大方,为我们办好下一步在海拉尔召开的全区深化平安内蒙古建设现场推进会提供了成功的经验,确实不虚此行。”考察团代表们一致表示要对包头市公安局的先进经验做法进行深入学习借鉴和推广应用,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密切同包头市公安局的交流,进一步加强合作。

  在沼潭火车站警务工作服务站,巡特警支队民警向大家介绍了包头市公安局在“四级巡控”方面的做法和成绩。包头市公安局推出的“四级巡控”警务新机制是指市局、分局、派出所、社区巡控四级勤务模式。市局级负责市区繁华街面道路、车站广场、商业圈、金融网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巡控;分局级负责辖区内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内部单位、重点要害部门的巡控;派出所级负责辖区案件高发社区、路段、重要单位的巡控;社区级负责社区居民区、背街小巷的巡控。包头市公安局对四级巡防力量进行科学整合,健全公安、武警、辅警武装联勤及车巡和步巡相结合等制度,每天出动巡逻车500台、警力1800人,开展全天候不间断巡逻。在岁末年初案件高发时期,市局、分局还组织千名机关民警下基层参与夜间巡控,增强社会面震慑。为进一步深化“四级巡控”,包头市公安局在党政机关、车站、机场、广场、繁华商圈等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设置30个巡逻防控点,24小时值守,实行“高峰勤务”机制,高峰站点、平峰巡线,提高街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启动“红袖标”机制,发动全市保安人员、公交车司机、出租车司机、社区社工、交通志愿者、保洁工等5万名治安志愿者参与巡逻防控,组成5万个“流动摄像头”,进一步延伸巡控范围,形成大中小巡逻圈相互交织,点线面有机结合,“全方位、全时空、全天候”的巡逻防控新格局。观摩团成员对包头市公安局启动“四级巡控”的做法表示肯定和赞扬。

  包头市公安局的网安工作一直走在全区的前列,全力打造了“全网覆盖、全时运转、全市互动、全警联动”的网综平台,对推动全区的网安工作有着重要意义。考察团详细听取了包头市公安局网安支队工作人员对包头市网综平台功能及使用情况的介绍,实际操作了网安各系统,并对双方就网综平台在公安工作中发挥的作用及使用中遇到的问题等情况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包头市公安局的信访工作不但有先进的思想理念,而且采用先进的信息化科技手段,自主研发包头公安“网上信访”系统,实现了“多让数据网上走,少让群众路上行”的目标。依托互联网“网上公安局”平台构建的集投诉、查询、服务、监督、评价于一体的信访综合运行管理体系,早在2009年就开通了“局长信箱”栏目,市局及各分局门户网站设立局长信箱并开通了官方微博,直接受理群众的信访投诉。明确规定信访信箱由各单位专人负责、特事特办,接受的事项48小时内复信、7个工作日内反馈办理结果。“局长信箱”开通以来共收集反馈信息1350条,做到了件件有落实回复,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同时还充分利用微博这一新型与群众沟通互动的平台,宣传信访法律法规,告知群众依法信访并及时发布温謦提示,与网民互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考察观摩中,信访处民警向考察团成员详细讲解并演示了网上信访办理流程。考察团成员对包头市公安局在信访基层基础工作建设和信访信息化建设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充分给予认可,对包头市公安局精细、务实的工作作风表示钦佩,并真诚表示要在以后的工作中互相学习和交流,取长补短,共同提升公安信访管理服务水平。

  治安管理工作一直是公安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社会涉及面广,治理难度大,为了有效提升治安管控的能力和水平,包头市公安局不断创新治安防控手段,完善治安管理模式。各考察团对包头市公安局“一键式视频联网报警”工作非常感兴趣,治安支队向各考察团成员进行了详细讲解并带领考察团成员到金融联网报警中心、城防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乌海治安分局局长王锐峰说:“此次到包头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学习到许多先进经验,特别是‘治安防控管理平台’的研发,有效整合了目前治安部门所运用的全部系统,并结合本地实际自主研发创建了几个新的系统,使当前的治安管理工作实现了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模式,通过实地的参观及交流,为我们未来的治安管控工作提供了新的思路。”

  为做好各盟市、旗县(区)公安局考察观摩工作,按照接洽领导小组的要求,对应考察团组成成员,包头市公安局各有关警种部门与考察团进行了对口交流、座谈。接洽办公室为考察团每一位成员赠送了有关材料,包括包头市公安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经验交流材料、刊登包头市公安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专题报道的四大主流媒体报纸、包头市公安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纪实光盘、现场会综述的简报、有关部门的图册资料、现场会观摩点画册等。热情周到细致的服务给考察团留下了深刻美好的印象。

  短短两周内包头市公安局先后共接待10余个盟市、旗县(区)兄弟单位近400人次。包头市公安局接待领导小组按照市局领导的要求部署,结合各观摩团的实际需要,细心筹划接待环节,精心安排观摩点线,使每一位观摩团成员都有所收获。

  在今后的工作中,包头市公安局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守望相助”“把祖国北部边疆这道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的重要指示,凝心聚力,砥砺奋进,加快推进“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四项建设,进一步深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各项措施,为“守好祖国北大门”、为“平安包头”“平安内蒙古”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 哈丽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