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拉河森林公安局龙头派出所开展“清网行动”

09.12.2016  08:04

林业厅政府网12月9日讯  近日,按照大林公安局和毕拉河森林公安局的统一部署,龙头派出所自11月中旬开始在辖区内开展了“清网行动”专项行动。

行动中,办案民警首先对辖区内的村屯、连队开展了“拉网式”排查与清理,随开又对重点沟系、重要公路卡口进行不定期巡逻堵卡。经过民警不懈努力,发现案件线索二条,涉案人员3人,并对违法行为人予以处罚。

11月18日,民警在清查中,发现在鄂伦春旗诺敏河农场五队一户住宅院内内有架设的粘网(未有猎获物),遂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毛某给予林业行政处罚,并将粘网全部拆除并收缴。

12月6日,民警在鄂伦春旗宜里镇小二红村大西北沟内林政巡逻过程中,发现二串脚印可疑,遂循踪追迹。经查,张某和王某无任何合法手续于当日在山上下钢丝套准备套野猪,在归来途中被民警当场抓获。在违法行为人的指认下,民警当场并起获拆除钢丝套5个(未有猎获物),公安机关对当事人张某和王某进行了林业行政处罚。公安民警在开展行动期间,适时地向辖区职工群众和过往人员开展法制宣传。

截至12月7日,龙头派出所共出动车辆40余台次,民警120余人次,收缴粘网6片,拆除获套5个,没收捕获工具27个,行政处罚3人次。目前,龙头派出所“清网行动”仍在进行当中。(田孝忠、李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