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将公安监管场所建设成为党和人民放心的阵地

29.01.2018  14:43

  “落实十九大精神,我们这样干!” 

  自治区两会前夕持续举办平安内蒙古系列专访之 

        将公安监管场所建设成为党和人民放心的阵地  

  受访人:内蒙古公安厅监管总队总队长  王荣贵 

 

 

     

  主持人:请您谈谈内蒙古各级公安监管部门如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王荣贵: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是公安机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公共安全的根本遵循,作为国家安全的“刀把子”、平安建设的主力军、改革发展的护航手,公安机关理应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让党的十九大精神扎扎实实地落地见效。 

  内蒙古各级公安监管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认清历史方位、把握职责定位,坚定履行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保驾护航、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使命责任,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始终坚持把维护政治安全置于首位,坚持“确保安全、服务大局、深化改革、强化建设”的基本工作思路,扎实推进落实全国公安监管工作会议部署,着力解决公安监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补短板、强弱项、防风险,以打造忠诚、平安、法治、文明、智慧、有为监管为目标,努力将公安监所建设成为党和人民放心的政治阵地、法治阵地、文明阵地,努力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做出积极贡献。 

  主持人:党的十八大以来,内蒙古公安监管部门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请您介绍一下具体有哪些工作亮点? 

  王荣贵:内蒙古公安监管部门在认真研究分析的基础上,以问题为导向,直面工作难点,着力推进监所监控联网建设,取得了突出成效。公安部监管局在全国公安信息网上发布信息,对全国监所监控联网情况进行通报和排名,内蒙古多项成绩位居全国榜首,公安部监管局对此提出表扬,并将内蒙古的做法向全国公安监管部门推荐。此外,按照公安部要求,内蒙古公安监管部门从全区监管系统挑选50名精干警力,经过统一培训,由内蒙古公安厅监管总队一名领导带队于2017年11月30日赴新疆开展为期3个月的援助工作,赴疆监管民警的工作得到新疆同行和各族群众的大力支持和高度赞扬。 

  主持人: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内蒙古公安监管民警将以怎样的状态实现新的跨越? 

  王荣贵:公安监管部门担负着羁押、监管违法犯罪人员,保障行政、刑事执法活动顺利进行的重大责任。随着法治中国建设全面推进,社会治理日益由静态封闭向动态开放转变,公安监管场所作为国家人权司法保障的重要领域,其安全和文明水平被社会广泛关注。内蒙古广大公安监管民警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站在国家政权建设的高度,进一步深化认识,把监管场所作为公安工作的特殊战场,全力保证监管场所安全。内蒙古公安监管部门切实在政策导向、领导指挥、警力配置、警务保障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推进公安监管场所正规化建设,努力把各级公安监管场所建设成为体现社会主义法治文明的窗口,为平安内蒙古、法治内蒙古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