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卫计委:公立医疗机构“两票制”要执行到位

24.01.2018  00:11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日前印发《关于做好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出我区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实施药品采购“两票制”。

  通知强调,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是现阶段治理药品流通领域“多小散乱差”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减少流通环节、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加强药品监管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高度重视“两票制”工作的实施,将大力推行药品购销“两票制”纳入深化医改重点工作任务。

  通知要求,各盟市要严格按要求执行“两票制”,加强对配送企业的考核管理,统筹做好“两票制”与县、乡、村一体化药品配送模式的衔接。

  各公立医疗机构在与药品生产、配送企业签订购销合同时,必须要在购销合同中明确“两票制”的有关要求或要求企业签署严格执行药品采购“两票制”承诺书。对不能实施“两票制”的配送企业,公立医疗机构在结算货款的基础上可自行变更配送企业。对于没有正当理由拒不执行“两票制”的部分药品,由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对生产企业或配送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医疗机构可以选择“替代”产品,确保“两票制”执行到位。(记者 段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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