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犯管教所“六项制度”全力保障服刑人员的健康权益

25.11.2015  09:42

      为切实保障服刑人员健康权益,未成年犯管教所结合实际,出台六项制度,切实保障服刑人员的健康权益,这也是未成年犯管教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认真贯彻落实  “首要标准”的生动体现。

一、建立狱内罪犯体检制度,为维护服刑人员健康权益提供现实保障。
        从罪犯收押开始,医院即对每名罪犯认真做好各项体检,切实掌握收押罪犯的身体健康状况并作出书面鉴定,罪犯服刑期间,定期进行以传染性疾病和青少年易患多发性疾病防治为主要内容的身体检查,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控制、早治疗。

二、建立狱内罪犯健康档案制度,为防治服刑人员身心健康提供信息保障。
        罪犯自入监开始,根据每人体检和心理测试信息分别建立服刑人员“身体健康档案”和“心理健康档案”,及时准确记录罪犯健康状况信息。身体健康档案主要记录罪犯体检和服刑期间发病、治疗情况等信息,心理健康档案主要登记罪犯入监心理测试信息和服刑期间心理咨询信息,通过“双档案”信息链接,形成罪犯健康状况信息链条,为维护罪犯身心健康和防病治病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三、建立狱内罪犯巡诊制度,为服刑人员能够及时得到医疗救治提供服务保障。
        医院转变服务理念,将医疗资源投向服刑人员,组织医务人员在每个工作日到罪犯劳动现场和监舍巡诊,为普通病犯和随诊病犯提供及时便捷的医疗和复查服务;对长期患有疾病的罪犯加强护理,对患有严重疾病的罪犯及时安排到医院接受治疗,将“流动诊所”开到罪犯身边,及时为罪犯提供身体检查和健康知识咨询服务。

四、建立狱内罪犯病情(疫情)报告制度,为服刑人员防病防疫提供组织保障。
        建立狱内罪犯重大病情(疫情)报告制度,为病情疫情的控制和处理争取时间和组织保障,积极维护服刑人员生命健康。一线值班民警要将押犯发病、治疗情况作为重要值班情况报告;医院每日要将押犯发病人数、主要病情以及住院病犯情况汇总报告;制定了重症病犯的救治预案,随时做好应急事件的处置准备,发现疑似传染性疾病、器质性病变以及有现实危险的病犯,第一时间向所领导报告并及时实施救治方案,确保病情疫情得到及时控制。

五、建立罪犯健康巡查制度,为服刑人员防病保健提供监督保障。
        按照职责分工,由各管区分管教育改造、生活卫生和心理咨询的管区领导有针对性的做好全体服刑人员的心理咨询和生活卫生工作,及时对服刑人员自我保护意识进行教育引导,帮助疏导心理障碍,督促防病保健措施的落实;重点加强健康检查督促力度,预防罪犯突发疾病和其他事件的发生。

六、建立“三大现场”定期消毒制度,为确保服刑人员身体健康提供环境保障。
        “三大现场”的清洁尤为重要,与服刑人员的身体健康息息相关,为此,所部医院为各管区定期发放消毒药品,由各管区对“三大现场”进行定期消毒,并对各管区消毒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机检查;同时,组织服刑人员定期晾晒被褥,定期洗澡,定期理发,增加户外活动时间,增强体育锻炼,以达到强身健体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