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自治区社科规划办《关于做好近期社科项目申报和选题推荐的通知》的通知

27.03.2015  19:36

  院属各单位、部门:

  现将自治区社科规划办《关于做好近期社科项目申报和选题推荐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文件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科研组织处受理时间如下:

  1. 征集和推荐201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选题时间:4月12—13日。
  2. 申报2015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时间:6月1—3日。
  3. 征集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选题时间时间:4月12—13日

                                                                                                                                      科研组织处

                                                                                                                              2015年3月27日

   关于做好近期社科项目申报 和选题推荐的通知

  自治区各高等院校,内蒙古党校,内蒙古社会科学院,自治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发展,加强学科建设,近期将开展以下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和推荐201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选题

  1.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密结合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及“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着眼于新的历史阶段的新要求,重点关注和研究自治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

  2.选题原则。自治区社科规划研究的选题应把握两个方面,一是在应用对策性研究选题上要体现全局性、前瞻性和现实性,对解决自治区改革、建设和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有重要意义。二是在基础性研究选题上要体现自治区的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对推动学科建设和理论创新有重大作用。

  3.报送要求。推荐选题须填写《选题建议征询表》(附后),主要包括选题名称、选题价值、主要内容等,附5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请注明选题类别、推荐单位、推荐人和主要涉及学科。

  4.报送时间及方式。请各单位务于2015年4月15日前统一将征集的电子版《选题建议征询表》及《选题建议汇总表》发送至我办邮箱,并标注“2015年度自治区选题征询材料”。

  二、征集2015年度国家社科项目基础类和跨学科类重大项目选题

  1.征集内容。基础类选题侧重研究对弘扬民族精神、传承中华文化具有重要作用的重大问题,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建设中的重大基础理论问题,以及基础性、公益性、专题性的学术资料库和数据库建设,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集成性和传世价值。跨学科研究类侧重研究具有明显文理(工、农、医)交叉特征的复杂性、综合性、前沿性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应具有学科跨度大、创新性强的特点。

  2.基本要求。拟定重大项目选题要坚持正确导向,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鲜明的问题意识、厚重的学术分量和较强的创新价值,体现有限规模和突出重点的原则,着力推出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标志性成果。选题文字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洁,一般不加副标题(可参阅历年重大项目立项课题)。选题应避免与已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以及其他国家级重大项目重复。凡以前提供过的选题此次一律不必再次推荐。

  3.报送要求。选题报送单位要结合自身研究优势和特色,组织专家学者进行充分论证和凝炼,确保选题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各类选题须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推荐表》,附20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

  4.报送时间及方式。请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将本单位征集选题汇总整理后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选题推荐表》和《选题汇总表》(可在全国规划办网站下载)电子版,于2015年4月1日前集中报送我办邮箱,主题标注“国家重大项目选题征集”字样。

  三、申报2015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工作

  1.指导思想。申报成果必须坚持正确导向,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前沿性,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意义重大;符合学术规范,学风严谨、文风朴实。

  2.申报成果须符合以下条件:

  (1)成果全部完成且尚未公开出版,包括结项等级为“良好”以上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或未受到国家社科基金资助的研究成果。

  (2)受到各级各类项目资助的成果须已结项。

  (3)申报成果与已出版著作内容重复不得超过10%,评审过程中不得出版。

  (4)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通过答辩2年(含)以上。

  (5)成果形式为中文学术专著、专题论文集或专题研究报告(教材、译著、论文、工具书、资料汇编、普及性读物、软件等其他成果形式不予受理),字数一般在20—60万。

  (6)申请人原则上须是教育部直属高校,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院校,中央和国家部委有关研究部门,省级(含)以上党校、社科院、研究基地,军队系统重点院校和研究机构等国内重点科研单位的专职科研人员(包括退休科研人员),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为申报成果第一作者。

  (7)申报成果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或相关出版机构书面推荐,推荐者须承担信誉责任。已与推荐申报出版单位签订出版合同的成果,须通过相关出版社推荐申报。

  3.报送须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请书》。可从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成果文库》申报”栏目下载,按要求用计算机填写,申请书一式3份(1份留存我办);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填写好推荐意见。

  (2)装订成册的成果打印稿5套;成果概要一式7份,包括著作名称、目录、五千至一万字的成果内容介绍、主要参考文献,其中著作名称和目录须附英文译文。成果书稿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成果概要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成果书稿和概要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请人姓名和单位等个人信息及相关背景材料,否则将取消申报资格。

  (3)附件材料。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提交论文(报告)原文,并附详细修改说明;以往年申请未入选成果申报的,须附详细修改说明;以受各级各类项目资助成果申报的,须提交项目结项证明。

  (4)电子光盘。须包含申请书、书稿、概要、附件及系统录入数据,并请标明申请人姓名、单位及学科分类。(系统录入数据,即用《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系统》“导出”功能生成的整个数据文件夹。《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系统》可从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成果文库》申报”栏目下载。数据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录入)。

  4.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积极组织、严格把关,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并签署明确意见。同时确保数据录入准确和报送材料完整。电子版材料请于6月8日前发送至我办电子邮箱(并标注“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纸质材料请于6月15日前报送我办,外地单位请15日前邮寄到我办,逾期不候。

  四、征集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选题和国外出版机构

  1.项目宗旨。外译项目旨在集中遴选译介代表中国学术水准、体现中华文化精髓、反映中国学术前沿、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的学术精品,资助中国学者相关成果以外文形式在国外权威出版机构出版并进入国外主流发行传播渠道,有效推动中国学术从积极走出去到更好地“走进去”,深化中外学术交流与对话,增进世界了解中国和中国学术,增强中国学术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不断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

  2.征集内容。外译项目重点资助我国当代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尤其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如《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入选作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优秀成果、结项等级为“优秀”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20世纪以来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翻译出版。主要征集两方面内容:(1)外译项目选题。应侧重研究马克思主义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优秀成果;研究中国道路、中国模式、中国经验的优秀成果;研究当代中国经济、政治、文化、法律、社会等各领域的优秀成果;研究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优秀成果;研究人类共同关注话题、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的优秀成果。选题形式可以为单本学术著作、专题论文集和系列学术丛书的单一书名或丛书名。(2)适合出版外译项目成果的国外出版机构。应侧重在国际学术出版领域声誉良好、影响力较大、编辑出版力量雄厚的出版机构;优先考虑隶属于国外研究型大学、研究所、专业学会等机构或团体的出版机构。

  3.语种和学科。项目资助文版以英文、法文、西班牙文、俄文、德文、日文、韩文、阿拉伯文等8种为主,其他文版也可资助。覆盖国家社科基金25个学科(不含军事学),重点组织译介马列·科社、哲学、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国际问题研究、民族问题研究、历史学、文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学科的成果。

  4.基本要求。外译项目选题要坚持正确导向,具有厚重的学术分量和较强的创新价值,代表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较高研究水准。选题应避免与已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中国图书对外推广计划”和“中国文化著作对外翻译出版工程”资助项目及已对外译介的学术成果重复。国外出版机构要具有出版中国学者著作的丰富经验,能确保出版成果进入海外主流发行渠道,成立时间至少10年以上(小语种出版机构可适当放宽至5年以上)。推荐理由的文字表述要简洁规范,一般为1000字左右。

  5.征集对象和推荐数量。主要面向社科院和党校、重点高校和重点研究基地等单位,同时面向对外文化交流实际部门、国内重点学术出版机构和外文学术期刊社。鼓励具有对外学术交流经验的专家学者个人推荐选题和国外出版机构,或通过他们向相关学科领域从事中国研究的外籍专家(包括在国外高校任职、具有高级职称的华裔学者)征集选题和国外出版机构。每一单位报送选题和出版机构数量不限。每位专家推荐选题和出版机构各不超过10个。

  6.产生和报送。报送单位要结合自身学科优势和特色,组织专家学者进行充分论证,确保所推荐选题相关成果在本学科领域的前沿性和代表性,所推荐国外出版机构在国际出版领域的权威性和影响力。请按要求填写《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选题推荐表》《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国外出版机构推荐表》。

  7.遴选和采用。我办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对征集选题和国外出版机构进行评议和评估,根据专家投票推荐情况遴选部分选题列入2015年外译项目申报公告,形成外译项目国外出版机构指导性目录。凡被正式列入申报公告的选题拟定人和推荐单位,承诺同意对所拟选题进行公平竞争,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相关申报成果在翻译质量过关的前提下优先立项。凡被列入指导性目录的国外出版机构,具有与国内出版机构和科研人员合作申报外译项目的优先资格。

  8.报送时间。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将征集选题和国外出版机构信息汇总整理后,于2015年4月14日前集中报送我办(请将《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选题推荐表》《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国外出版机构推荐表》和《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推荐信息汇总表》的电子版汇总后发送至我办信箱,主题标注“中华学术外译项目选题和国外出版机构征集”字样)。

  请同时登录全国规划办网站查看原通知内容。

  我办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莉(0471-4812714)

  邮寄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号党委宣传部规划办1203办公室

                                                                                            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5年3月18日

  

附件:《内蒙古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选题建议征询表》下载地址:

http://www.nmgnews.com.cn/att/0/10/85/21/10852183_91065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