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内蒙古公安厅权责清单的公告
09.11.2015 17:25
本文来源: 公安厅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2015〕82号)要求,自治区公安厅对本级权责清单进行了全面梳理,现将公安厅权责清单总表、权责清单予以公布,征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期为1个月。
附件:1、自治区公安厅权责清单总表
2、自治区公安厅权责清单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2015年11月2日
本文来源: 公安厅
09.11.2015 17:25
中蒙边境地区检察机关开展第九次会晤
5月7日至10日,检察
共同唱响劳动赞歌——劳动模范走进检察机关
4月29日上午,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