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质监局关于召开推荐性地方标准集中复审工作视频培训会的通知
各盟市质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委员会),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集团公司,自治区各有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自治区质监局各有关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处室局:
为进一步落实《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工作方案》(国标委综合〔2016〕2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推荐性地方标准集中复审工作方案》要求,统一集中复审工作尺度和要求,定于2016年6月24日(周五)举办推荐性地方标准集中复审工作视频培训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介绍我区推荐性地方标准集中复审工作要求;
(二)讲解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评估方法。
二、会议时间
2016年6月24日(周五)上午9:30—11:30
三、会议形式
采用视频会议形式。主会场设在内蒙古自治区质监局6楼会议室(地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石化路)。分会场设在相关盟市质监局视频会议室。
四、参会人员
各单位负责集中复审工作的人员,以及参与评估工作的有关工作人员。
五、其他事项
(一)请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入场。开会时请将手机置于静音状态。
(二)各分会场技术人员于6月23日(周四)下午15时至17时与区局联调视频系统;6月24日(周五)上午8点40分起与区局视频会议系统保持开机状态,确保会议期间视频系统与区局保持联通。
区局视频主控室联系人:段炯 手机:15547119555
区局标准化处联系人:胡彩虹 电话:0471-3255705
(三)请各单位将参会人员名单(会议回执)于6月22日(周三)15时前报自治区标准化院。
联 系 人: 马宏宇 云峰
联系电话: 0471-6267767
传 真: 0471-6267765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会议回执.docx
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