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勘察设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2.2016  11:38

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勘察设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勘察设计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勘察设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内建设函[2016]1687号)转发给你们,要求各单位要按照文件要求,切实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附: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勘察设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内建设函[2016]1687号)

 

                                                                                    2016年12月19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勘察设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内建设函〔2016〕1687号

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

江西丰城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事故,造成74名施工人员遇难,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11月27日国务院安委会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11月2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江西丰城发电厂坍塌事故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以及住建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勘察设计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做好我区勘察设计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以及住建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各地要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高度的责任心、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措施,健全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全面坚决的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以及住建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提高辖区勘察设计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严格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范

勘察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工作。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勘察单位要认真落实勘察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切实加强勘察现场作业管理,严格执行现场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规范勘察现场作业行为,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履行质量安全责任,要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充分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应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施工图审查机构要按照相关要求严把审查质量关,对涉及到工程质量、结构安全等内容要认真复核、科学验算,确保施工图纸的安全可靠。

三、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强化责任落实

各盟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把安全生产摆在至关重要的位置,进一步承担起监管责任。要严格落实勘察设计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人员,必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于责任单位,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责令限期整改、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对于注册执业人员,依法给予责令停止执业、吊销资格证书,以及一定时间内不得进入行业,直至终身不得进入行业的处罚;对于造成重大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刑事责任。

四、认真开展排查检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各地要立即全面开展勘察设计安全生产大检查。企业要全面自查自纠,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检查台账。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指导,要进一步明确监管范围,突出监管重点,强化对涉及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勘察设计项目的监督检查。要针对突出问题,紧抓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和重点环节,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整改,进一步防控各类安全风险。

五、进一步强化安全宣传和应急管理

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普及传播安全生产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安全意识,提高行业安全素质。各盟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监督辖区内勘察设计单位组织所有从业人员认真学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认真落实勘察设计单位安全生产责任,积极开展多种形式安全教育,实现安全教育常态化,不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素质和能力。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编制水平,强化应急预案的有效性、针对性,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