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召开脱贫攻坚推进会

15.03.2016  23:06

兴安盟召开脱贫攻坚推进会

 

3月10日,兴安盟脱贫攻坚推进会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会议、自治区脱贫攻坚推进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兴安盟“十三五”时期和2016年脱贫攻坚工作。盟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杨春山主持会议并讲话。盟行署副盟长隋维钧对全盟脱贫攻坚工作做安排部署,并与各旗县市签订了脱贫攻坚责任书。盟政协副主席黄宝平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吹响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冲锋号,中央和自治区已经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任务。盟委、行署明确提出,坚持与自治区步调一致,到2019年提前一年完成脱贫摘帽目标。2016年,全盟要确保完成22224人减贫,乌兰浩特市要摘掉区贫帽子;2017年阿尔山市要摘掉国贫帽子;2018年扎赉特旗、科右中旗要摘掉国贫帽子;2019年突泉县、科右前旗要摘掉国贫帽子。

会议强调,脱贫攻坚作为“十三五”时期必须完成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头号”民生工程,各地各部门一定要站在政治、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脱贫攻坚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逐级落实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立下军令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各旗县市委、政府要切实承担好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盟直各部门要把扶贫攻坚作为分内职责,充分运用部门职能和行业资源做好扶贫工作,切实做到扶贫项目优先安排、扶贫资金优先保障、扶贫工作优先对接、扶贫措施优先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当好脱贫攻坚的带头人,主动作为、深入一线,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和责任,摸实情、看真贫,真正做到情况明、底数清,用心、用情、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

围绕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会议强调,要认真做好建档立卡工作,精准识别扶持对象,把真正的贫困人口查清楚,把确切的致贫原因搞明白,做到信息准确、不错不漏、经得起检验,并要做到“有出有进”,实现动态管理。要科学制定脱贫对策,精准安排项目资金,按照“五个一批”的要求,对扶持对象、扶持项目、扶持资金实行“清单制”管理,实现措施具体、到户到人。要明确脱贫攻坚主体,建立干部包联制度,加强与精准扶贫工作要求相适应的扶贫开发队伍和机构建设,完善各级扶贫开发机构的设置和职能,充实配强各级扶贫开发工作力量。相关部门、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要落实帮扶责任,一切工作都要围绕贫困村脱贫展开,不脱贫不摘钩。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兴安盟生态环境良好、农畜产品资源富集的比较优势,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完善龙头企业与农牧民的利益连结机制,带动贫困户增收致富。要认真制定规划方案,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注重项目产业支撑,认真实施好易地扶贫搬迁,拔除返贫致贫主要根源。要抢抓机遇、积极向上盯跑政策、项目,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补齐制约贫困落后地区发展的基础设施短板。要突出抓好教育扶贫,从根本上阻断贫困代际传播。要把组织贫困人口劳务输出和技能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拓宽贫困群众增收致富根本渠道。要积极筹集各类资金,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增加扶贫开发有效投入。要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借助国家部委、自治区厅局和全盟帮扶单位等各方力量,打好扶贫攻坚组合拳。

会议强调,做好当前脱贫攻坚工作,要切实做好干部群众的宣传引导工作,让中央、自治区党委和盟委关于扶贫工作的指示精神及扶贫开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群众真正理解、吃透政策,积极鼓励和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到脱贫攻坚实践中来。要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和带动示范作用,真正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要强化考核督查力度,引导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以决战决胜的勇气打赢脱贫攻坚战。(兴安盟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