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还需靠社保 内蒙古基本实现养老保险“全覆盖”

27.04.2016  10:58

  “人生自古谁无老,养老还需靠社保”,坐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河镇旭泥板村80岁老人李二子的炕头上,老人扳着手指头,给记者细数着这些年国家每月发给他和老伴儿的养老钱,他在感谢党的好政策的同时,也希望自己和老伴能多活几年,好好享受享受现在的好日子……

  近年来,随着国家养老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我区养老保险在惠民生、保稳定、促公平方面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截至2015年底,我区参加养老保险人数已达1313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养老保险579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734万人。按照计划,2016年末,全区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将达1389万人,基本实现全区适龄人口的“全覆盖”。

   农村城市互转都不亏

  “前几年我一直在村里务农,按照政策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现在我又到呼市一家装潢公司搞技术,公司又给交纳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像我这种情况,是不以前在村里交的养老保险就白交了?”站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服务大厅社保经办窗口,来自和林格尔县新店子镇的张建国着急地向工作人员咨询。工作人员向他详细解释了相关政策。

  “不白交,可以进行制度衔接“。工作人员肯定地告诉他。

  2014年,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根据国家劳、财两部《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制定下发了《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实施意见》,从2014年7月1日起,全区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实现两种制度间的衔接互转。张建国原来参加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现在参加的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可以进行转移衔接。张建国悬着的心这才放下。

  近年,随着城乡人员流动性增加,在城镇企业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个制度间都办理过参保缴费手续的人员逐年增多,一类是城镇中就业不稳定或低收入人员,原来收入低,参加了缴费相对较少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现在收入提高或有了单位,又参加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另一类是进城务工的农牧民,过去在农村牧区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进城务工时又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规定,上述两种制度间参保可以办理制度衔接。

  “但办理两种制度衔接还有一个前提条件”。工作人员详细解释说,“先后参加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必须在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时,才能向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两种制度衔接的书面申请。”

  同时,鉴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和待遇领取都要高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实际情况,文件还确定了“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即在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累计满15年的,可以申请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本人自愿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继续缴费至满15年后,再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并在符合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时,申请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其继续缴费期间,出现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暂不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本人不愿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可以申请将其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对于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两种制度中任何一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就不再办理制度衔接手续了。”工作人员再次解释道。

   有了保障有了靠

  “这个养老保险,真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好政策,对我们这些没有经济来源的老人来说,比有儿女靠得住。”4月19日,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河镇旭泥板村李二子激动地说。

  李二子今年80岁了,20年前因为农活重,落下腿疼的毛病,再也无法独立行走,只能天天拄着拐杖院里院外溜达。老伴云小女今年也有74岁了,农活种不了,只能在院里养几只鸡。为了减少开销,云小女每年秋天等别人家收割完玉米后,到地里一颗颗捡人家丢下的玉米粒,捡上两个月,基本也够冬季喂鸡了。夏天,云小女就在院里开垦出一片小菜园,种上各种蔬菜,像白菜、土豆、大葱能储存一冬天。

  虽然有4个儿女,可日子过得也都不富裕。李二子告诉记者,他和老伴是从2010年开始领取养老金的,领取标准也从最开始的几十元,调整到现在两人每月能领300多元,加上低保等各项补贴,每月能达到近600元。“我们两个人一年下来就有7000多块钱,比儿女给的只多不少。”李二子说,自从有了养老金之后,他和老伴平时想吃点什么,也敢放心大胆地买来吃了。

  同村的索连喜今年72岁,老伴南金兰67岁,两人也都领上了养老金。“这在以前梦也不敢梦,哪能想到还有这好政策。原来一想老了就发愁,心想花完手头这点儿真是忧,现在不盼别的就盼长寿……”说着说着,索连喜还编开了顺口溜。

  旭泥板村作为金河镇其中的一个行政村,该村30多年的老会计陆恩最了解村里的情况了。他说:“现在村里共有193户人家、493口人,60岁以上的老人都领上了养老金,没有一个遗漏的。”

  根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政策,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牧区居民,均可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保。近年来,我区各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逐年递增,已基本实现全覆盖,打破了千百年来养儿防老、靠地防老、存钱防老的传统养老模式,使“老有所养”的梦想变为现实。

   长缴多缴待遇高

  今年39岁的刘泽是乌兰察布人,一直以来都处于灵活就业状态中,2005年他在一家公司上过半年的班,当时公司给缴纳了几个月的养老保险,后来刘泽离开公司后,自己也再没有缴过费。“总觉得退休还离我太远,等等再说吧。也不知道该咋办理?这一等就是10年。现在年龄比以前大了,前不久我从报纸上了解到,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按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政策继续缴纳养老保险。我来社保局也咨询过,工作人员解释说,缴的越长,缴的越多,将来领取待遇也越高。所以,趁年轻能挣来钱赶紧缴吧,到老了也有个更好的保障。”刘泽对记者说。

  其实,像刘泽这样情况的年轻人不在少数。他们有的是曾经缴费后来中断了,有的干脆认为现在年轻,不着急,还没有及时参保,还有的过去是农村户口,来城里打工,不知道能不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今年2月,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下发文件,明确规定,从今年1月起,在城镇灵活就业的农牧民,也可以按照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的标准,自愿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另外,城镇企业职工由于种种原因还没有参加养老保险的,1996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可以从实行个人缴费制度之月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社保经办机构从1996年1月起为其补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1996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从参加工作之月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同时补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我的儿子今年23岁,刚刚参加工作,每个月也就2000多元的工资。等到结婚之后还要还房贷、养小孩、应付各种社会应酬,到时候怎么有能力来管我们老两口?”家住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天府小区的胡开文告诉记者,他今年已经49岁了,他决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养老保险费。“虽然现在夫妻俩经济收入还算可观,但总有做不动的那一天,万一儿子也经济紧张,自己有点儿养老金还是踏实些。”胡开文表示,等到龄退休了,养老金每个月都会按时发,而且今后还可以随着经济发展水平调整领取标准,养老就真正有了保障了!

   人人都参保社会更公平

  “国家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最早是1986年开始在城镇国有企业合同制工人开始的。1991年,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开始实施。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目前,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经覆盖到城镇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行政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城镇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它灵活就业人员。此外,依法在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境外非政府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专职工作人员,也可以参加当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宗教教职人员也可以自愿参加养老等社会保险。”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工作人员向记者详细介绍了关于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的相关政策和实施情况。

  2015年1月份,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当年11月17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制定了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具体办法,标志着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开始实施。

  文件规定,按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及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实行分类改革后确定的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纳入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范围。

  至此,我区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制度“全覆盖”。

  “今年以来,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相关通知精神,推进呼和浩特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专门筹备举办了3期呼和浩特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培训,先后有200多人参加,主要设置了《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退休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表现制度改革政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等课程。各旗县区也分别组织了相关培训。这标志着呼和浩特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正按照全区工作部署稳步推进。”4月17日,呼和浩特市社会保险资金管理中心副主任马忠在对记者说。(记者 李国萍)

[责任编辑 哈丽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