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生产企业GMP现场检查验收情况的公示

02.09.2015  15:20

  根据农业部《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兽药GMP)的规定,依照《内蒙古自治区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我厅派出专家组对内蒙古金河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实施GMP的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现将检查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9月1日至2015年9月10日,请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内蒙古自治区兽医局。

  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路70号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医政药政处

  邮政编码:010011

  联系人:娄明星

  监督电话:0471-665226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传真:0471-6652269

  附件: 兽药生产企业GMP现场检查验收情况公示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