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第二监狱在全狱范围内开展自查联查相结合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

07.04.2016  10:25

        监狱管理局将于5月1日前会同消防等部门在全区监狱系统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检查。为做好迎接检查工作,呼和浩特第二监狱从3月31日开始在全狱范围内开展自查和联合检查相结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检查活动主要围绕以下七个方面进行:

            一是检查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程度。主要检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机构建设和人员情况、安全生产责任状逐级签订情况、安全生产会议定期召开情况,是否坚持安全生产与监管安全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和同考核,是否做到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

        二是检查消防安全制度及设施落实情况。具体包括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明火源管理、用电线路和设备、人员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应急照明系统和疏散指示标志、消防设施器材、收工后断水断电关门落锁及喷淋系统和消防控制室管理等情况。

            三是检查劳动现场管理规范程度。重点是劳动现场的定员定置管理、民警对劳动现场直接管理、劳动纪律、岗位操作规程、劳动工具、从业人员的劳动保护等情况。

            四是检查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情况。重点是锅炉、压力容器、管道、蒸箱、蒸锅、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基础资料和使用情况、各种安全阀、压力表检验检测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

            五是检查食品药品采购储存等环节安全情况。重点是民警、罪犯食堂物品采购、储存、加工、食品留样、食堂卫生、食堂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和监狱医疗单位药品管理等情况。

        六是检查易燃易爆品和危化品管理情况。重点是易燃易爆品和危化品专人管理、专库存放、专门台账、领取使用等情况。

        七是检查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重点是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演练次数、消防车人员配备及使用、演练效果评估、应急预案的操作性和实战性、防汛救灾责任落实、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危险房屋和危险区域的监控等情况。

          清查活动为期一周。在检查活动中,注重提高思想认识,注重落实工作责任,注重加强隐患治理,以确保检查工作取得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