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与保利续约六年“内引外联”打造草原新名片

28.12.2016  19:37
  •   12月27日上午,内蒙古民族艺术剧院与中国保利集团第二期委托经营管理签约仪式,在内蒙古乌兰恰特多功能厅隆重举行。

      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刘新乐,中国保利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张曦,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许宏智,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内蒙古民族艺术剧院党委书记、院长刘春良,保利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保利剧院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郭文鹏等领导出席,签约仪式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文化厅党组书记、厅长佟国清主持。 

      2011年,在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指导下,自治区文化厅与北京保利剧院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第一期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开创了乌兰恰特“政府扶持、业主监管、委托经营、市场运作”的剧院经营管理创新模式。六年来,保利剧院在管理中秉承保利院线“专业水平高、管理标准高、服务品位高、经营水平高、社会形象高”的管理目标,积极引进国内外优秀的团体和剧目走进自治区,丰富自治区的文化市场。同时推出市民免费开放日、大学生艺术节、市民音乐会,暑期“打开艺术之门”系列,内蒙古乌兰恰特公益大讲堂等多项文化公益惠民活动,实现“低票价高品质、低门槛高水准”,让大剧院走出一条公益为重,经济效益次之的独特发展道路。截止到2016年12月,乌兰恰特大剧院共举办各类演出827场,年均演出约138场;接待来自29个国家和地区的近504家艺术团体、1.5万人次艺术家,年均上座率超过65%,接待观众84余万人次。将乌兰恰特大剧院打造成为内蒙古自治区优秀的文化展示平台,在高雅艺术演出、文化消费市场培育等方面起到引领作用。 

      在引进优秀外来剧目的同时,保利剧院也十分重视传承和弘扬草原文化,内引外联打造草原新名片,通过保利院线的平台推广内蒙古的艺术精品,助推自治区文化强区的发展。六年来,推广了内蒙古民族艺术剧院无伴奏合唱《美丽的草原的的家》、大型民族舞剧《草原记忆》、大型民族舞蹈诗《鄂尔多斯婚礼》、大型民族歌舞诗剧《呼伦贝尔大雪原》等优秀剧目的保利院线巡演,共巡演67余场,第一次实现优秀剧目的大规模市场运作,巡演效果反响积极,为推动民族文化强区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第二期《内蒙古乌兰恰特委托经营管理合同》由内蒙古民族艺术剧院和北京保利剧院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自治区财政每年拨付保利公司委托经营补贴1300万元维持不变,北京保利剧院管理有限公司每年组织的自营及合作演出由第一期不低于80场增至90场,双方合作组织演出20场,全年不低于110场。 

      六年的实践证明,以“央地”合作模式,借助大型文化央企助力内蒙古地方文化发展的这一创新举措,既确保了内蒙古乌兰恰特的公益属性,又充分发挥了保利文化集团、保利院线丰富的资源优势和成熟的管理优势,打造了自有品牌,实现了合作共赢。北京保利剧院管理有限公司在管理经验、演艺资源、院线布局等方面的巨大优势,给呼和浩特市乃至整个内蒙古自治区大剧院管理树立了优秀的剧院管理典范,自治区文化厅、内蒙古民族艺术剧院和北京保利剧院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努力、认真磋商、积极筹措,再次签约,这充分表达了双方共同致力于内蒙古文化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良好意愿,内蒙古乌兰恰特是保利剧院公司全国院线接管的唯一一家少数民族地区剧院,草原文化源远流长,我们有理由相信,保利集团将充分履行央企的社会责任,不断繁荣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市场,我们相信再下一个六年,双方将互助互利,共同续辉煌!


     

    签约现场|签约现场

     

    签约现场|签约现场

    责任编辑:赵建华 高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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