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两会:检察院工作报告获高票点赞

01.02.2016  16:33

  2016年1月29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胜利闭幕。在大会闭幕前对政府和两院工作报告表决中,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受到人大代表的充分肯定,以93.4%的赞同率高票通过,较2015年高出6.92个百分点,创历史新高。 

  按照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人民检察院必须依法认真接受人大监督,因此,每年一次的两会,对于检察人来讲,无异于一次年度“大考”。面对这次大考,检察人有期待,也有忐忑。 

  1月27日上午,在485位“考官”的注视下,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马永胜做了检察工作报告,在报告中细数过去一年检察机关的得与失,实事求是地展望内蒙古检察的2016。“答卷”做得好不好,人大代表说了算。在随后的分组讨论中,代表们认真评价检察院工作报告,“”字成了高频词,同时也提出了许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在最终的投票表决中,453位代表为检察院工作投了赞成票。 

   人大代表  

   艾丽华 查办职务犯罪,用事实、数据说话;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和科学发展抽样评估检察机关工作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队伍建设的五个过硬、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的提法很好。 

   丰贺午: 检察院主动适应、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规范司法行为效果明显。建议建立检察机关密切联系企业的长效机制,多为企业提供法律支持,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增强企业自信。 

   尹坚民: 建议加大检察人员选拔力度,重视基层检察人员、年轻检察官的培养,使检察队伍年轻化、配置合理化。 

   刘惠忠: 为检察工作打“优秀”分。建议检察机关为全社会善待企业家营造优良的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地发挥检察机关保驾护航的作用。 

   任洪双: 报告思路清晰,务实求真,通过行使法律监督职能为改革、发展、稳定营造了良好的环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司法公正。

 

   政协委员  

   王茂荣: 法检”两院队伍建设总体向好,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工作规范化程度越来越强。建议:一是加强法检两院领导干部任职交流工作;二是加强法检队伍双语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三少”民族干部适当放宽条件;三是建立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促进案件公开办理,避免冤假错案发生,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玉荣: 近几年法院检察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有效避免了人情案、冤假错案发生。建议继续加强打击非法侵犯他人权利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利。 

   包根柱: 检察机关注重保障少数民族诉讼权利,少数民族语言普法和诉讼基本做到全覆盖,部分法院和检察院设立了翻译科和翻译中心。 

   刘士勇: 检察院异地办案对促进司法公正起到了积极作用。检察院应加大对“十个全覆盖”监督力度,确保“十个全覆盖”落到实处。 

   何忠萍: 检察院要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有效预防职务犯罪发生,积极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