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严查社会救助领域违规违纪行为

25.12.2017  12:01

  为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功能,确保基层社会救助部门协同,近日,由内蒙古民政厅牵头,自治区教育厅、公安厅、司法厅、财政厅、人社厅等17个部门共同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社会救助部门协同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督导检查,形成救助合力。要加大培训力度,并充分利用媒体宣传社会救助部门协同,要进一步强化问责,从重从严处理社会救助领域的违规违纪行为。

  《通知》明确,旗县要加快健全完善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专题会议、书面审议和联络员会议等制度,充分发挥协调机制在“救急难”中的作用,解决各类急难个案,避免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的事件发生;要加强与同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住房保障、扶贫、残联等部门开展社会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要合理设置购买项目,将社会救助服务纳入相关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苏木乡镇要搭建政府负责制的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平台,建立相关工作反馈流程。各部门要配合民政部门依法依规开展社会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建立反馈工作制度,及时向民政部门或当事人反馈结果。

[责任编辑 赵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