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出击 狠抓落实——内蒙古严肃处理违法侵占林地行为
林业厅政府网2月13日讯 自国家林业局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行动在全国开展以来,内蒙古各地积极行动,迅速部署,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排查和查处了一批违法占用林地和毁林开垦案件。
专项行动伊始,内蒙古林业厅将先期在全区开展为期一年的清理整治破坏及非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与国家林业局部署的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有机结合强力推动。制定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开展清理整治破坏和非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开展清理整治破坏和非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同时,召开全区“开展非法侵占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部署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地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林地清理排查专项行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在国家林业局召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电视电话会议后,内蒙古林业厅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报告了会议情况及全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所作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国家林业局的部署,扎实开展工作,从源头上遏制违法侵占林地行为的蔓延。
内蒙古林业厅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要指示,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专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要求各地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落实赵树丛局长讲话要求,按照自治区领导批示,对专项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把专项行动全面推向深入。
为使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内蒙古林业厅将普遍督查与重点巡视相结合,于2014年11月上中旬派出由厅级领导带队、处室站主要领导参加的11个督查组,对各盟市和大兴安岭重点林区进行了专项督查。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验、查阅档案、现场指导等方式,全局了解专项行动情况,掌握案件线索,及时指导专项行动,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在此基础上,林业厅还成立了3个副厅级领导任组长的巡视督查组,对重点地区、重特大案件及自治区挂牌案件的调查处理进行督办。同时,内蒙古林业厅会同国家林业局驻区专员办,对巴彦淖尔市、乌兰察布市的8个旗县开展清理整治破坏和非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情况的督查督办,使专项行动清理排查工作做到不讲条件,不留死角,法律追责到位和行政追责到位。
2015年1月中旬,内蒙古林业厅由主要领导挂帅,组织林业厅党组成员开展领导干部下基层活动,将专项行动督查列为活动主要内容,分别赴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锡林郭勒盟、包头市等5盟市进行了督查,对重点案件进行了督办。
在专项行动中,内蒙古林业系统各部门通力合作,分工明确,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摸底调查”、“总结整改”;森林公安局负责“清理查处”;厅直属林业监测规划院提供技术支持,保证案件调查取证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法制部门对案件查处进行把关和监督;宣传部门在林业厅网站开辟了“清理整治破坏和非法占用林地专项行动”专栏,借助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氛围,震慑了不法分子。全区各盟市、旗县林业局在本级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协调公检法和纪检监察机关,加大案件的法律追责和行政问责力度。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区各地共清理排查出违法占用林地和毁林开垦案件1032起。其中:违法占用林地案件915起,已查处330起,正在查处的有585起。毁林开垦案件117起,已查处74起,正在查处的43起。
内蒙古林业厅将情节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10起违法占用林地案件,确定为自治区挂牌督办案件,进行重点督办。截至目前,自治区挂牌督办案件中已由法院判决1起、移送起诉2起,其余正在调查处理中。全区各盟市、旗县也相继确定了挂牌督办案件,确保每起挂牌督办的案件跟踪查处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