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内蒙古为游客退赔和挽回损失47万元

28.03.2016  10:52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获悉,2015年自治区共受理有效旅游投诉263起,处罚旅游企业43起,为游客退赔和挽回损失47万元。

去年,自治区推进旅游行业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制定下发了《旅游行业管理创新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关于加强导游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和《骑马(乘驼)旅游活动经营项目备案管理办法》,修订了《旅游安全应急预案》。为加强旅游安全和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强化突发事件处理、日常旅游安全职守和联合执法,全年开展安全检查1700多次,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我区还制定实施了《自治区文明旅游三年行动计划》,开展不文明旅游专项治理行动,各级旅游部门共进行检查581次,处罚56起,并借助“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19”中国旅游日等活动,强化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全年没有发生影响较大的不文明旅游行为。

据悉,今年,自治区将创新旅游行业监管模式,加强对旅行社分社和门市部管理,加快推进旅游行业监管平台建设,推动重点地区设立旅游警察,发挥各级政府在行业监管方面的主导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合作,解决好旅游纠纷、化解旅游矛盾,保障游客与经营者正当权益,形成惩戒并举、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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