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与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始全面合作

23.05.2016  12:03
 

5月17日上午,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与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座谈交流,双方就发挥各自优势,推进全面合作进行了深入探讨。

会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介绍了自身作为国有资产阳光交易平台属于国家顶层制度设计的市场功能和定位,在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企业提质增效方面能够发挥的重要作用:一是协助国有企业内部挖潜,在降成本上施展力量。二是协助国有企业盘活存量,在去产能上发挥作用。三是通过产权市场协助国有企业并购重组,推进结构调整。四是协助国有企业创业创新,在改造升级上提供平台。五是利用产权市场平台推动国有企业互帮互助,合力推动国企提质增效。六是推动国有资产进场交易制度落地,规避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改革责任。

电力集团作为自治区大型国有企业,从2013年就陆续开始进场交易。2013年共进场处置旧机动车辆220辆,挂牌总金额为199.68万元,成交总金额为375.33万元,平均溢价率为87.97%;2013年到现在,共计挂牌23宗报废资产,成交21宗,挂牌总金额为518.89万元,成交总金额为853.19万元,平均溢价率为64.43%。此外2016年电力集团大宗物资采购也陆续进场挂牌,截至目前已完成101个标包,成交金额共计为5274.55万元,涉及采购种类有电力设备、车辆、配件、维修、工程服务、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招选,成效显著。会上双方还就国有股权转让、经营权转让、资产出租出借、改制重组、增资扩股、项目融资、股权及其他权益登记托管、股权质押融资、私募股权融资、招商引资、环境能源交易等全要素服务进行了沟通洽谈,共同认为产权交易市场对于国有企业提质增效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而且双方已经具有很好的合作基础,电力集团作为自治区大型国有企业,有义务支持和推动国有资产规范流转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很高兴与交易中心长期合作。

下一步双方将围绕大宗设备和物资采购、盘活存量和闲置资产、电力集团子公司开展混合所有制和资产重组、环境能源交易各类无形资产和金融服务方面全面开展合作,并在适当时间签订《战略框架协议》,形成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推动自治区国有资产交易依法合规、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