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企业参与扶贫可享受土地税收等优惠政策

17.04.2016  11:47

  新华社呼和浩特专电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获悉,内蒙古最新规定企业参与扶贫可享受土地、税收等优惠政策,支持社会力量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

  据了解,企业在扶贫开发产业项目中需要征收或征用土地的,内蒙古在土地使用计划指标上给予倾斜,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使用不受上限限制,并在办理审批手续上给予支持。企业对移民搬迁旧村宅基地进行复垦的,优先列入本地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企业通过土地复垦置换出的土地指标,在满足移民搬迁新村用地后,结余指标可用于企业产业扶贫开发项目用地及法律、政策允许的其他投资项目建设用地。

  内蒙古将全面落实企业扶贫捐赠税前扣除、税收减免等扶贫公益事业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各类市场主体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带动就业增收的相关支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给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据了解,内蒙古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农企合作等多种方式参与现代农牧业、设施农业、规模养殖等农牧业基本建设项目,对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给予项目贴息等优惠政策。(记者李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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