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公安厅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校厅合作”签约仪式暨内蒙古优秀公安局长研修班开班典礼在北京举行

28.03.2016  10:25

  3月22日,内蒙古公安厅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校厅合作”签约仪式暨内蒙古优秀公安局长研修班开班典礼在北京举行。这是全国省级公安机关首次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厅长马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党委书记樊京玉、校长曹诗权、副校长李守德以及内蒙古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徐晓波,内蒙古公安厅党委委员、交管总队总队长明友等出席签约仪式暨开班典礼。     

  仪式上,马明副主席与樊京玉书记现场签订了“校厅合作”框架协议。徐晓波主任从意义目的、指导思想、具体项目、组织保障四个方面,对“校厅合作”协议内容作了系统说明。 

  马明副主席在讲话中指出,开展“校厅合作”,是公安部党委倡导开展素质强警交流合作的重要模式,是深化公安改革、精准对接实战的务实之举,是推动公安工作和公安教育事业向“尖端”发展的重要途径。内蒙古作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能够率先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开展深度合作,是难得的机遇和莫大荣幸。 

  马明副主席指出,我们要以“校厅合作”为新切入点,逐步扩大合作领域,从专项培训、调研考察、互派锻炼,向警务模式探索、科技强警战略研究拓展,全面展开深度合作,在公安人才培养等方面建立长效化的互助共赢机制,合力推动内蒙古公安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实现创新升级,为平安内蒙古建设注入新能量。 

  马明副主席对参加此次全区优秀公安局长研修班的50名学员提出了具体要求,他强调,这次全区优秀公安局长研修班是“校厅合作”正式启动的第一次培训,是向精准化、菜单式、实战型高端培训转变的一次创新实践。全体学员一定要万分珍惜这次学习机会,在培训期间严守纪律、勤学善思、找准短板、学以致用,全面提升个人素养和实战水平,为内蒙古公安工作创新发展贡献力量。 

  樊京玉书记表示,此次签订“校厅合作”,充分体现了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重视人才、关注教育的远见卓识,标志着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与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进入全面合作的新阶段,我们期待着双方在人才培养、在职培训、科学研究等方面开展高效率、高质量的合作,共同为新形势下的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会后,马明副主席以及所有学员专程参观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校史馆。(文/陆晗 摄影/张泰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