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公安厅:发现这15种情况立即报警

28.03.2018  19:34

   内蒙古晨报全媒体平台消息(记者齐晓英) 3月27日,内蒙古公安厅发布消息称,目前,我区公安机关正全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打掉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团伙,依法抓捕了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严重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公安机关希望全区各族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其中,特别是针对以下15种重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请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

  1. 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 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 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 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村民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5. 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 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 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 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 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 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1. 强行插手土地、草场承包,以非法手段攫取最大利益的黑恶势力;

  12. 在矿产资源开发中恶性竞争或公开侵占、国有矿产资源的黑恶势力;

  13. 插手民间借贷债务纠纷,充当“讨债公司”的黑恶势力;

  14. 在农村农闲时节组织赌博、“围胡”放款的黑恶势力;

  15. 以非法手段垄断物业管理,控制小区装修材料供应或雇佣“黑保安”欺压业主的黑恶势力。

  对于人民群众举报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内蒙古公安厅公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盟市举报电话: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0471-6550480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0471-6699290

  包头市公安局:0472-3619722

  呼伦贝尔市公安局:0470-8311680

  兴安盟公安局:0482-8490088

  通辽市公安局:0475-8260142

  赤峰市公安局:0476-2391979

  锡林郭勒盟公安局:0479-8241095

  乌兰察布市公安局:0474-8980222

  鄂尔多斯市公安局:0477-8582071

  巴彦淖尔市公安局:0478-8967506

  乌海市公安局:0473-2052726

  阿拉善盟公安局:0483-8355366

  内蒙古大兴安岭森林公安局:0470-7425298

  2.举报信箱:[email protected](公安厅)[email protected](大林公安局)

  3.群众也可以直接到当地公安机关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