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公布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0%

13.04.2018  00:33

    新华社呼和浩特4月12日电(记者李云平)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内蒙古日前发布2018年企业和部分行业工资指导线,确定今年内蒙古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0%,将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提供重要依据。

    据介绍,根据内蒙古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总体安排及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的要求,结合2018年宏观经济形势预测和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在充分考虑工资与经济增长、物价、就业以及成本与利润相关关系的基础上,内蒙古发布2018年企业和部分行业工资指导线。

    按照要求,今年内蒙古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0%、预警线为10.0%、下线为1.5%。同时对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住宿餐饮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16个行业的工资指导进行细化。

    按照规定,内蒙古各企业除因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经济效益明显下降,在必要的民主程序后可零增长或适当负增长。职工在法定规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货币工资不得低于颁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