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公布对10名高考违规考生的处理决定

23.06.2015  20:04

  23日,新华网内蒙古频道从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了解到,内蒙古招考试中心对高考中违规考生处理决定进行了公告。对来自呼市二十九中、牙克石市第一中学、乌兰浩特市第五中学、科右前旗二中、呼市托县一中、固阳一中、牙克石市第四小学、鄂托克前旗中学、临河一中9个考点中的10名考生进行取消违规科目考试成绩和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的处理意见。

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违规考生处理决定公告

  据悉,考生对处理决定如有不服,可在处理决定公布之日起十五日内,有权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或者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出复核申请。也可以自处理决定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处理决定公布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李倩)

[责任编辑 哈丽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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