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公布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落实情况

15.12.2019  19:51

            内蒙古晨报融媒体平台消息(记者  温晔峰) 12月13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在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张慧宇就内蒙古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情况进行了通报。

  据了解,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自治区从2019年8月底起,分2批对6个盟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目前第一批对通辽市、包头市、巴彦淖尔市3个市的督察已经完成,第二批对呼和浩特市、赤峰市和乌海市的督察已近尾声。

  在第一批督察期间,督察组共与29名厅级干部进行了谈话,调阅了1万余份文件资料,走访了42个部门,对24个旗县区开展了下沉督察,实地检查企业(项目)640个,在内蒙古电视台、内蒙古日报、自治区生态环境双微平台公开曝光了10个典型案例。11月5日,包钢副主席专门召开会议,听取了3个市的督察情况、反馈意见和问责线索,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第二批督察,截止12月4日,各督察组先后与15位厅级干部进行了谈话,调阅资料近2100份,走访市直部门单位30个,对24个旗县区开展了下沉督察,实地检查企业(项目)600多个,在内蒙古电视台、内蒙古日报报道了6个典型案例。

  张慧宇介绍,本次督察的对象是盟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并下沉至有关旗县区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成效是进一步树牢了干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进一步压实了地方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强化了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落实;进一步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进一步推动了重点难点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

  发布会现场记者获悉,在第一批督察期间,自治区督察组交办的1578件群众举报案件中已完成调查处理1554件。责令改正387件、立案处罚110件、罚款255.5万元、立案侦查39件。第二批督察截止12月4日,自治区督察组共收到群众来电、来信举报508件,被督察地方已完成查处444件。在查办过程中,责令改正146家;相关部门立案查处42件,罚款1431.79万元;公安部门立案侦查33件;约谈1人,问责1人。

  张惠宇表示,2020年3月份完成对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和阿拉善盟的督察,实现沿黄盟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2020年5月完成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锡林郭勒盟3个盟市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现对全区12个盟市的督察全覆盖,集中解决一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切实增强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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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晨报融媒体平台消息(记者 温Nmgcb.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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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台16日上午9时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