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出台多项政策引才聚才

04.08.2017  03:06

   内蒙古晨报全媒体平台消息(首席记者 张昊文)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印发实施。“该《实施办法》是内蒙古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配套政策之一,主要在明确人才引进的重点方向,实施人才分类支持政策、大幅度提高人才支持力度和待遇标准、明确人才工作经费保障渠道、完善人才引进服务措施等方面进行了创新。”内蒙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才开发处处长云霞8月2日表示。

  云霞表示,《实施办法》明确,将引进人才分为7大类29种情况,对两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入选者、海外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等“高精尖缺”人才,分别制定了不同引进政策、支持奖励等政策。明确了人才的科研支持、住房补贴和岗位待遇等政策,刚性引进高端人才按照类别,聘任期内可最高享受1.5亿元的科研支持、200万年薪和相应住房补贴,并明确引进人才和本土人才享受统一的科研支持和岗位激励待遇。对刚性引进符合我区优势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需求,在科研、生产中发挥重大作用的高层次人才,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更高的科研和工作经费支持。

  自治区将如何落实好这些引才聚才政策?云霞表示,自治区本级将围绕《实施办法》中确定的引才机制、科研支持、岗位激励和生活保障待遇等,制定具体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流程和办法。今后将定期发布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引进目录,并以此作为“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向自治区财政申请引进人才经费的重要依据,确保各项引进人才优惠政策及时兑现。同时,推动全区各级尽快落实完善人才引进政策。今后自治区将积极督促各级各地区抓紧制定出台本地区人才引进流动政策,指导协助用人单位引进各类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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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晨报融媒记者 王晓玲   本报Nmgcb.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