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初步建立心理健康服务队伍

30.05.2020  01:20

  新华网呼和浩特5月29日电(李倩)新华网从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了解到,截至2019年底,内蒙古精神科医师由原来的400多名增加到700余名,达到国家每10万人配备2.8名精神科医师要求,初步建立起由精神科医生、护士、心理治疗师、心理咨询师、康复师、社会工作者组成的心理健康服务队伍。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疾控局副局长郭卫东介绍,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内蒙古成立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心理危机干预专家组,制定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心理危机干预热线预案,组建140人的心理援助热线队伍和311人的心理救援医疗队,开通24小时心理援助热线,并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及时发布全国疫情动态、普及疫情防治知识、提供心理健康服务,译制了蒙古语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心理调适指南》。通过线上、线下对全人群提供心理干预服务。

  下一步,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争取将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主体、责任、保障措施等列入《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条例》;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重点开展《精神卫生法》宣传,动员全社会重视心理健康;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对“建立健全各部门各行业心理健康服务网络、搭建基层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培育社会化心理健康服务机构”等任务和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指导,加快推进心理服务体系建设。

  据悉,《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将于2020年6月1日起实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要求各地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设立为公众提供公益服务的心理援助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