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加快推进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各项工作

29.04.2020  05:01

  内蒙古晨报融媒体平台消息(记者 张鹰)4月22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了解到,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印发《2020年民政部门脱贫攻坚工作计划》(以下简称《工作计划》),突出精准做好特殊困难群体兜底脱贫工作,明确年度重点任务和具体要求。

  《工作计划》明确,2020年全区各级民政部门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全力以赴抓好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在深入做好各类巡视考核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整治,持续加强农村牧区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救助范围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七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全面开展脱贫攻坚救助兜底保障大排查,对全区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已脱贫存在返贫风险贫困人口、边缘户存在致贫风险人口、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家庭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等五类重点对象,逐户逐人摸清基本生活状况和救助帮扶需求,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实施分类精准救助帮扶。二是全面开展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基本生活兜底保障挂牌督战,重点督战责任、政策、工作“三落实”情况。三是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制度作用,进一步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对因病、因灾、因疫等造成家庭临时性生活困难的贫困家庭,及时给予临时救助,防范脱贫群众返贫。四是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未脱贫人口和收入不稳定、致贫返贫风险高人口动态监测,及时将新符合条件的纳入救助范围。五是精准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加强动态管理和资金发放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抓好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和“福康工程”“助康工程”等相关政策和项目的推进落实。六是健全完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等关爱服务体系,做到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七是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开展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落实情况排查,建立信息台账,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费,切实保障其合法权益。

  《工作计划》明确,内蒙古全区各地要结合实施“十三五”社会服务兜底工程,加强农村牧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支持互助养老幸福院、牧区老年公寓、养老服务站建设,推进农村牧区互助养老服务发展。进一步引导动员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积极做好贫困群众需求与社会组织帮扶意愿的调研摸底和对接工作,结合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安排专项资金为贫困人口购买升级发展、能力提升、心理支持等专业服务。加强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社区建设的政策指导,建立健全社区(嘎查村)群众自治组织,继续推进贫困地区农村牧区社区建设。继续实施京蒙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确定自治区20个贫困旗县的社会服务机构与北京市援派机构一对一牵手,帮扶培养社工专业人才,培育孵化社工服务机构,健全完善社工服务制度。

 

内蒙古首例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
       晨报融媒记者 王晓玲   本报Nmgcb.Com.Cn
内蒙古公布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情况
       晨报融媒记者 温晔峰   本报Nmgcb.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