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司法厅召开推进法治内蒙古建设研讨会

28.04.2018  18:21

4月27日,内蒙古司法厅召开推进法治内蒙古建设研讨会。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毕力夫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张德成主持会议。邀请自治区资深法学法律专家韩竞、自治区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尹国惠、民建内蒙区委副主委康永恒、内蒙古大学法学院教授吉雅和鄂晓梅等自治区法律界专家学者参加会议。

毕力夫厅长在总结讲话中对做好下一步推进法治内蒙古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注重调查研究。要注意借鉴其他省(市、区)开展法治创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尽快到浙江省等法治建设的先进省(市、区)调研学习,特别是要学习“法治浙江”、“法治余杭”建设的先进经验,把这些好的经验、做法为我所用。在此基础上,提出推进法治内蒙古建设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二是坚持试点先行。推动法治内蒙古建设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事情,要从基层抓起,从法治嘎查(村、社区)、法治旗县(市区)建设抓起,循序渐进地探索,推动实现法治内蒙古建设从局部到整体的升华。三是完善考核体系。要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对我区法治建设的状况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和考核。法治建设是一个渐进的动态过程,要将法治建设的各类指标进行分解,变虚为实,变抽象为具体,宏观与微观相结合,将法治建设的内在要求和精神实质转化为易于操作和判别的具体标准,建立科学完备的考核评估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