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国税局圆满完成增值税收入划分调整工作

03.05.2017  17:32

      按照内蒙古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自治区与盟市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通知》要求,从2017年5月1日起启用新的增值税预算级次。此项工作涉及全区各盟市、旗县政府、财政、人行以及同级国税机关多个部门,时间紧,任务重。

      内蒙古国税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收入规划核算处、征管和科技发展处、纳税服务处等相关处室协同作战,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党组书记、局长谭珩的批示精神,对外主动与内蒙古财政厅和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沟通对接,确保各部门工作同步协调推进;对内及时下发通知,对调整自治区与盟市增值税收入划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精准指导基层国税机关按时规范完成各阶段工作,并利用“五一”假期,由区局运维中心在后台统一批量调整全区国税系统预算级次,进行全方位业务验证,减轻基层工作负担,避免了前台人工逐笔维护差错率较高问题,提高了工作质效。

      截止4月30日,全区国税系统共计调整维护自治区、盟市、旗县、乡新增值税预算比例信息42.3万笔,确保了5月1日自治区与盟市、盟市与旗县、乡增值税收入划分方案的顺利执行。

      目前,纳税人缴税正常,金税三期、税库银前置系统以及Tips等各系统运行平稳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