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地质勘查转型发展提效增速

07.06.2017  22:16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下发《关于推进地质勘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全面增强地质勘查工作对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保障能力和服务功能明确了方向,提出了目标,启动了加速度。

意见》以推进矿产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地质勘查转型为主攻方向,立足国家、自治区重大战略需求,遵循地质工作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全力推进“大地质”建设,引领地勘单位不断开拓地质服务新领域,融入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战场,支撑国家和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

意见》指出,到2020年,全面完成自治区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目标任务,突出重点打造一批矿产勘查开发资源基地,形成一批重要矿产资源战略接续区,矿产勘查开发格局进一步优化,大地质建设成效明显。具体目标为:一是全区基础地质工作程度全面提升,实现1∶25万基础地质调查和1∶5万基础地质调查全覆盖。二是矿产勘查开发新格局基本形成。圈定一批大中型矿产地和找矿靶区,国家重要能源基地、新型化工基地、有色金属生产加工基地、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的矿产资源基础更加扎实,铀、贵金属、石墨等特色资源基地和安全、稳定、绿色的矿产资源供给体系基本形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矿业“走出去”步伐明显加快。三是“大地质”建设初见成效,土地、农业、城市、旅游、环境建设等领域的地质服务成效显现。

意见》明确了重点矿种和地质勘查重点区域以及重点领域。在重点矿种方面,加强石油、天然气、铀、煤层气、页岩气、地热、浅层低温能、天然水合物(可燃冰)、干热岩等清洁能源,石墨、高岭石、金刚石、硅、硼、“三稀”等战略性新兴矿产,铜、锡等紧缺有色金属矿产,金、银等优势贵金属矿产,钾盐、萤石等重要非金属矿产,以及地下水、矿泉水等民生资源的勘查。在重点区域方面,重点突出整装勘查区、集中勘查区、矿业集中区、矿产资源基地、老矿山的深部和外围矿产资源的勘查。在重点领域方面,树立“大地质”观念,既坚持找矿突破,又要积极拓展地质勘查工作新领域,地质勘查工作主动向农业地质、城市地质、环境地质、民生地质、旅游地质等重点领域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