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众创业若干政策措施出台

29.10.2015  19:51

记者昨日了解到,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出台《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系统性、普惠性政策。旨在加快构建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的政策环境、制度环境和公共服务体系。

机制引导

实现创业创新“便利化”

从梦想的种子到一个项目开花结果,创业的过程就像植物的生长,需要肥沃的土壤。自治区政府出台的《意见》指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要创新体制机制,实现创业创新的便利化,完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快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加强知识产权运用与保护,建立健全创业创新人才培养与流动机制,为有梦想有意愿的创业者,以及敢于挑战困难,勇于创新的人打造更广阔的舞台。

为了给创业者提供最好的条件,《意见》明确,通过加大财税、金融扶持力度,优化创业创新融资环境,加快完善普惠性税收措施,加强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创新银行支持方式,丰富创业融资新模式。

财政扶持

安排5亿元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记者了解到,通过建立和完善创业投资引导机制,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基金总量中安排5亿元组建自治区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与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形成配套,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快速扩大自治区创业投资基金规模。

为了积极营造“众创”氛围,《意见》指出要大力发展创业服务,建设创业创新平台,重点打造 包头 稀土高新区 科技 创业服务中心、内蒙古软件园、留学人员创业园等50个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鼓励和引导各地区盘活闲置的商业用房、工业厂房、企业库房、物流设施和家庭住所、租赁房等资源,大力发展创新工场、车库咖啡、创客空间等新型孵化器,推动建设100个“众创”空间。

同时,积极发展“互联网+”创业创新服务,积极探索创业券、创新券等公共服务新模式,鼓励有条件的盟市探索通过创业券、创新券等方式,为创业者和创新企业提供社会培训、管理咨询、检验检测、软件开发、研发设计等服务,降低企业创新投入成本。

软实力

创新创业要把人才“留住”

创新创业,人才是关键。《意见》明确,要激发创造活力,拓展创业渠道,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激发各类人才创业创新活力。把留住人才放在创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优先位置,完善人才激励机制,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强化对科技、管理人才的激励,同时要大力支持基层创业和草根创业。支持电子商务向农村牧区延伸,启动实施“宽带乡村”工程,大幅度提高行政村通宽带率。引导和鼓励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依托现有农村牧区电商服务站、商业网点等实现渠道下沉,推动农村牧区依托互联网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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