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安快保险代理公司聘不具职资格人员被处罚

19.01.2017  16:04

  原标题:违规聘任不具备任职资格人员 内蒙古安快保险代理公司被处罚

  1月17日,中国保监会发布的内保监罚〔2017〕4号行政处罚书显示,内蒙古安快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因违规聘任不具备任职资格人员,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2万元。

  行政处罚书显示,2016年10月,内蒙古监管局对内蒙古安快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了“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回头看专项检查。经查发现,内蒙古安快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存在聘任不具备任职资格人员的违规行为。2015年11月,安快保险代理公司将总经理由张海峰更换为朱建利,朱建利在任职前未取得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任职资格。当事人朱建利对上述问题负有直接责任。

  内蒙古安快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依据《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内蒙古监管局责令内蒙古安快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改正,决定处以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依据《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内蒙古监管局对朱建利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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