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实现抗震设防区域全覆盖

30.05.2016  13:10

  6月1日起,第五代区划图GB18306-2015《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以下简称“新区划图”)将施行。标志着在全国范围消除了不设防地区,设防水准整体上有了进一步提高。内蒙古自治区2004年早于全国取消“不设防区”,实现全区抗震设防区域全覆盖。

  内蒙古地震局震害防御处负责人表示,新区划图的颁布实施,为新时期全面提高我国的抗震设防能力提供了法律保障和科学依据。在第四代地震区划图中内蒙古55.9%的面积属于不设防区,新区划图取消了不设防区,内蒙古总体抗震设防水准大幅提高。其中新区划图中,内蒙古地震烈度VI(即六度)面积从2011年的全区25.5%提高到78.6%。VII度区面积由2011年的全区15.7%提高到17.5%,烈度最高的VIII度(即八度)由原来的全区3.0%提高到3.9%。

  据介绍,内蒙古高烈度区(VIII度)主要涉及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玉泉区、赛罕区、土默特左旗以及托克托县、和林格尔县、武川县部分乡镇,包头市东河区、昆都仑区、青山区、石拐区、九原区、土默特右旗,乌海市海勃湾区、乌达区、海南区,赤峰市元宝山区、喀喇沁旗、宁城县部分乡镇,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五原县、磴口县、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杭锦后旗部分乡镇,乌兰察布市凉城县个别乡镇,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部分乡镇。其中峰值加速度为0.30g的乡镇有呼和浩特土默特左旗敕勒川镇、包头市东河区河东镇、沙尔沁镇和土默特右旗萨拉齐镇、美岱召镇、沟门镇、明沙淖乡、苏波盖乡。(注: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也就是通常说的Ⅶ度;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20g,也就是通常说的Ⅷ度)。全媒体记者张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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