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对孤儿大学生实施教育资助 已下拨资金493万
21.12.2015 12:00
本文来源: 正北方网
为确保孤儿大学生平等地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联合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印发《关于做好孤儿升入普通高校新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对从2015年起当年被录取到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内蒙古户籍且录取时为孤儿的学生实施教育资助。
资助标准为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新生一次性资助4万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或高职高专类新生一次性资助3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自治区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承担。目前,自治区已下拨孤儿大学生教育资助资金49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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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2.2015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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