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 将为长城划定“保护圈”

13.09.2016  14:37
      多年来,一直致力于长城保护,正在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等地实地督察长城保护的内蒙古文物局副局长王大方接受采访时表示,根据国家文物局要求,自治区正在进行的长城执法专项督察,将全面掌握内蒙古境内长城资源保护现状、“四有”工作进展、保护项目实施、案件查处、行政执法宣传等情况。

        通过督察,内蒙古,并依法划定长城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在督察中,及时制止对长城破坏行为,并对涉及长城保护的案件进行督办。同时以此为契机,使内蒙古珍贵的长城资源得到更加科学有效的保护。

        据悉,根据国家文物局要求,内蒙古文化厅、文物局长城执法专项督察已全面展开,此次督察将于9月20日结束。并针对内蒙古自治区长城分布范围广、长度长、时代跨度多的特点,自治区文物局把全区12个盟市划分为中、东、西部三个区域,成立了三个督察小组正在对全区长城执法情况进行实地督察。不过从目前督察来看,发现地方长城保护经费落实比较困难。

        王大方说,长城是世界文化遗产,世界古迹基金会已把长城列为100个最濒危的历史文化遗产之一。在内蒙古,有7570公里长城。这些城墙,历经战国赵、战国燕、战国秦、秦、西汉、东汉、北魏、北宋、西夏、金、明代11个朝代的历史硝烟,如今仍然蜿蜒在茫茫草原上,成为我区特色鲜明的文化标志。由于大自然的风雨侵蚀、不法分子的恶意破坏等原因,内蒙古长城遭到了一定程度的破坏。目前,自治区已经出台了保护长城的相关法规文件,各盟市在长城沿线也在积极推广“马背文物保护队”“草原神鹰”文物保护队的先进经验,建立了长城保护员、保护站管理制度,落实了长城保护经费,确保基层长城保护员能长期在第一线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