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将建立“领导干部法律服务接待日”制度

02.04.2019  11:40

  记者30日从内蒙古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内蒙古将建立“领导干部法律服务接待日”制度,采取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网络平台或法律服务机构坐班等形式,面对面听取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批评和意见建议。

  近年来,自治区政府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实际所需,统筹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法律服务需求。截至目前,建成自治区实体平台1个,盟市实体平台12个,旗县(市区)实体平台102个、覆盖率达到100%;建成苏木乡镇(街道)实体平台991个,覆盖率为96%。初步形成了以自治区中心为示范引领、盟市中心为区域枢纽、旗县(市区)中心为实战平台、苏木乡镇工作站为基础窗口的四级规范化、互补式的实体平台体系,保证了群众能够就近享受公共法律服务。

  2018年,内蒙古“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提档升级,为全区群众提供全年全天候24小时,蒙、汉双语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实现了法律服务便捷化,并开通“12348”内蒙古法网,选择优秀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等驻场服务。同时,研发了蒙汉双语法律服务电视终端,全区有153万户农牧民家庭安装,广大农牧民群众通过电视即可享受同城市无差别的优质法律服务。此外,组建法治乌兰牧骑,将法治元素以文艺演出、微电影放映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送入农村牧区,提高了广大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梅刚)